(2)、管理和指导全市事业收费工作,监督执行单位履行或行政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所规定而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基金、其他预算外收入的征管、稽查等有关政策的执行。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全市收费管理工作会议的组织,负责重要工作的催办、督办;起草全局重要文件、报告,抓好全市收费管理系统的综合信息及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外来文电的收发、传阅和保管,负责内部文件的核稿、送审、打印和发送;负责机关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人事劳资、干部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办理对外接待,车辆管理,搞好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机关的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及保密工作,接待来信来访。
负责全市
行政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专项基金、其他预算外收入的征管、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负责与市财政局预算科、综合科、行财科、农财科等有关科室及执收执罚单位的资金划转、清缴及结算工作;负责银行代收点设立前的考察、提名和对银行代收点日常收款工作的管理监督;会同物价部门审核上报收费立项和标准调整,查实有关违规收费申报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拟定我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有关收费管理政策的解答,指导县(市、区)局对收费、基金、其他收入的征管。
负责全市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专项票据及其他有关票据的管理,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管理细则;负责全市收费票据的印制、购领、发放、保管、销毁及票据款项的结算工作,确保票据的正常供应;负责票据使用的稽查和年检工作,,对票据使用方面的违规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协助有关科室搞好收入的征收、入库工作,并提供有关数据;掌握票据管理和使用动态,按季编制票据统计报表,指导县(市、区)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部门搞好票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