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商务局是主管全区
招商引资、
商业贸易、跨区域
经济合作、
旅游管理等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商贸服务业、
开放型经济、境内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物流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区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区商贸、物流产业及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协调、规范全区商贸、物流行业秩序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四)拟订全区市场运行和调控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助做好重要消费品市场的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承担权限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等的服务、管理工作。参与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协助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对外贸易和贸易公平相关方针、政策和措施,拟定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域经济合作,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负责做好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和跟踪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管理办法。
(八)负责组织参与国家、省、市举办的商贸、招商活动,统筹全区商贸、招商活动。
(九)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为外商及其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协调处理外资企业投诉及有关经营、发展环境问题。负责权限内外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区政府招商顾问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牵头开展服务外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全区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物流产业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工作。组织物流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建设工作,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服务合作,为跨境电商提供便利化服务。
(十三)负责全区商贸、物流与
开放型经济的统计和综合分析,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能。
(十四)有关物流工作的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重大物流项目的立项审批,会同区商务局向上级申报和争取物流专项资金及重点项目。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牵头指导全区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工作,推动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负责商贸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指导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承接上级相关试点工作。负责货运站(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货运站(场)和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货运站(场)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指导工作。
内设机构
一、投资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对区内所有招商资源进行摸底、整合、包装、发布、调度、更新;为企业和投资商来我区投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负责来我区投资客商的接待、项目推荐和全程服务;负责区域资源、招商项目、投资客商动态信息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积极拓展商务顾问,加强管理、监督及考评;接受投资商的委托全程代办或协办公司设立相关手续等;受理投资商的申请、投诉、建议,为企业(项目)协调解决招引、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各项指标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二、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和管理各项行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信息、接待、车辆调度、档案管理、工青妇、保密等工作。负责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及党务、纪检、调研、宣传、人事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设备)、固定资产购置、维护、管理。
三、招商科
职能职责: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开放型经济、经济协作、公平贸易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拟订本区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招商资源推介工作。统筹全区招商活动。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配合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开放型经济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提供信息咨询。负责为外商及其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协调外资企业投诉及其有关经营、发展环境问题,负责权限内的外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做好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和跟踪服务工作。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加工贸易发展工作。
四、商务科
职能职责:负责全区国内商贸流通、现代物流发展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拟订本区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指导全区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工作,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服务合作。负责全区商贸、物流行业的统计分析。按照职责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统筹全区商贸、物流相关活动。负责全区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李念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