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国家税务局
长沙县政府工作部门
长沙县国家税务局是长沙县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1994年9月。1996年随长沙县政府整体搬迁至星沙。我局现有干部247人,其中在职209人。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工会、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党办、收入核算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1个稽查局和星沙、黄花、暮云3个税务分局。
机构概况
2008年7月设立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机构级别为副处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与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合署办公,其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征管范围保持不变。
我局主要担负着辖区内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8989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其中一般纳税人1431户,小规模纳税人1012户,个体工商户9013(起征点以上2420户);纯所得税企业442户。2010年我局完成县级税收345991万元,同比增加88540万元,增长34.39%。
长沙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1996年随长沙县政府整体搬迁至星沙。我局现有干部247人,其中在职209人。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工会、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党办、收入核算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1个稽查局和星沙、黄花、暮云3个税务分局。2008年7月设立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机构级别为副处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与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合署办公,其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征管范围保持不变。
我局主要担负着辖区内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8989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其中一般纳税人1431户,小规模纳税人1012户,个体工商户9013(起征点以上2420户);纯所得税企业442户。2010年我局完成县级税收345991万元,同比增加88540万元,增长34.39%。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以及监督、检查、指导和咨询答疑;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等税收法律事务;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组织税收执法检查、推行执法责任制、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税务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执法质量评议、组织实施执法过错追究及执法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限时答复事宜;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本级所有税收业务规范性文件的政策把关;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及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的审理(不包括稽查局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的审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报告;税种登记中税政业务方面的确认;牵头推行“一窗式”管理;税收资料调查的组织;涉外企业、出口退税企业税收政策管理;负责各类减免税等涉税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各类减免税等涉税事项的审批、报批及纳税人资格认定、变更、年审管理(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民政福利、废旧回收、出口退税等企业资格的认定、变更、取消、年审及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涉税事项的审核和审批等);减免税资料、台帐的管理和各税种减免税报表的汇编上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审批除外);欠税呆帐核销的管理;出口货物函调管理(包括发函、收函、复函、报表上报);各税种各类报表的汇编上报;各税种政策调研的牵头汇总;本科室业务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等工作。
(3)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编制、上报、分配和下达,制定组织收入工作方案,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经济税源调查、研究、分析及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分析、预测税收收入情况;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金库对帐、退库、退税管理;负责票证管理;负责纳税人税种登记有关计征业务方面的确认;负责欠税公告管理;负责定期分析宏观税负,发布行业、地区税负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负责全局征管数据管理以及本科室业务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等项工作。
(4)征收管理科
负责征管法的贯彻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咨询答疑;征管岗责体系及制度建设,征管岗责体系考核;征管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各类税收征管软件推广、应用的组织、指导及运行管理;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检查互动协作长效机制的牵头组织;纳税服务工作的牵头组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外部门(地税、工商等)征管业务工作的协调;对重点税源的纳税评估工作;纳税人欠税公告工作的牵头组织;各项征管表证单书的实物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实物管理(高新区局、直属分局该项职责由办税服务厅负责);企业自印衔头发票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发票真伪的鉴定工作;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调研的牵头汇总;征管各类报表的汇编上报;本科室业务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等工作。
(5)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6)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两权”监督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调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7)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负责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税种登记,税务登记证的发放以及工本费的收取;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理税款(包括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征收入库和退还,将查补税款入库情况反馈到稽查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报税、票表比对和异常情况的处理(包括移送后台);防伪税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缴销、代开和工本费的收取;对办税中发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受理各类待批文书并移送后台相关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的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业务的数据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
(8)税源管理科(一、二、三科)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纳税人涉税事宜调查、报批工作;负责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负责税收收入组织和落实;负责税收催报催缴(不包括稽查查补税款)和各类涉税事项催办工作;负责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逃、骗税等违法案件移送处理;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
其中一科:全县重点税源户、出口退税企业征管;
二科:房地产企业、经开区范围内企业(除出口退税企业外)征管;
三科:湘龙街道办事处的企业和个体征管
(10)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11)稽查局
负责制定稽查工作规划、年度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所有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和上级转办或交办的税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管理和查处;负责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催缴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税务执行和组织听证工作;负责与公安、法院等有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将达到规定标准的涉税案件提交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负责稽查报表、总结、案例分析的收集、统计和上报;负责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管理和维护;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本局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
(12)3个税务分局(黄花税务分局、暮云税务分局、星沙税务分局)
分别负责各辖区内的一般纳税人征管、小规模户征管、个体征管。
(13)信息中心
负责拟定本局税收信息化应用规划;组织、实施全局税收信息化建设方案;负责制定各项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和网络、硬件设备日常维护;负责税务应用软件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计算机应用安全管理;负责计算机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金税工程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和技术管理,税控装置技术支持;负责全局数据安全管理与外部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归集、分类、存储、加工与传输等工作。
参考资料
局况简介.长沙县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分工.长沙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1 22:58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