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防洪规划
防止长江流域受洪水威胁的规划方案
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是一项规划方案,长江是一条雨洪河流,洪水基本上都由暴雨形成,暴雨集中在5~10月,约占全年雨量的70%~80%,长江流域除金沙江中上段,雅砻江、岷江上游基本无暴雨外,其余150万平方公里广大地区均有暴雨出现,因此长江流域受洪水威胁的范围很广。
基本信息
长江是一条雨洪河流,洪水基本上都由暴雨形成,暴雨集中在5~10月,约占全年雨量的70%~80%,长江流域除金沙江中上段,雅砻江、岷江上游基本无暴雨外,其余150万平方公里广大地区均有暴雨出现,因此长江流域受洪水威胁的范围很广。在干流上游及支流的山区,有因暴雨引起的山洪及触发的滑坡和泥石流为害。干流上游及支流的中下游沿岸,有因江河洪水上涨漫溢造成淹没两岸河谷阶地的洪水灾害,干流中下游及支流尾闾冲积平原有因江河洪水泛滥或堤防溃决造成的严重灾害,滨海河口地区除受暴雨洪水灾害外又受风暴潮的侵袭。 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承泄了上游干支流及中下游支流的巨大来洪,虽有比较宽、深的河道宣泄洪水,但安全泄洪能力仍远小于巨大洪水来量,平原区地面高程又普遍低于洪水位几米至十几米,因而是长江流域洪水灾害最集中,最严重,最频繁的地区,是长江防洪的重点。兹将建国40余年来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工作概述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长江中下游平原区
1950年2月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委会”,1956~1988年期间又改为“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简称“长办”,1989年又改为“长委会”)成立后,在水利部直接领导下,即大力进行堵口复堤和堤防的整修加固工作,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基本资料整理搜集和分析研究工作,由于认识到消除洪患是治理长江的首要任务,因而即着手进行长江中下游平原区防洪排渍规划工作。当时根据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江防洪工程极为薄弱的现状和建国初期国家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提出:(1)当前长江防洪的最高目的是“保证在1949年同等水位的情况下不发生溃决,争取1931年水位不发生溃决”。(1949年或1931年的最高洪水位是在沿江两岸溃口后,平原区蓄纳了300~400亿立方米或500~600亿立方米的洪水后的水位)。(2)在还没有合理解决长江河槽所不能安全承泄的300~400亿立方米洪水以前,必须按照中央“重点防护,险工加强”及“临时紧急措施”等原则去尽力减少灾情。据此,保障荆江大堤,武汉市区,两湖平原及沿江重要市镇的安全即成为当时的重要研究课题,为此1951年春拟订了“以荆江分洪建闸工程为中心,结合洞庭湖整理,荆江河床治导及中下游沿江全部湖泊控制的整体规划”。并从1951~1953年先后提出和完善了治江三阶段的计划,即第一阶段以加培堤防为主,整顿平原水系,有条件的地方陆续兴建分蓄洪工程;第二阶段继续兴建分蓄洪工程,并加培堤防,在条件成熟的干支流上修建水库,承担部分防洪任务;第三阶段结合兴利大力修建山谷水库,逐步代替分蓄洪工程的防洪任务,以减轻修堤防汛的工作量。在此期间于1950年举办了大通湖蓄洪垦殖试验区工程,1952年兴建了荆江分洪工程。1953年初长委会成立了长江汉江流域轮廓规划委员会,除积极开展长江中下游防洪,排渍工作外,并对汉江流域以防洪为主的规划工作进行了研究,对长江上游山谷水库蓄洪的规划工作进行了准备。
1954年大水后,长委会集中了相当大的力量对九江以上地区进行了较全面的规划,并于1955年提出了“长江中游平原区防洪排渍方案”上报水利部。事后根据水利部及有关省市对方案的意见,并结合下游地区防洪排渍问题。在1955~1959年编制“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期间作了进一步的研究修订,并作为“要点报告”中防洪篇的主要内容列入。
荆江河段是长江中下游防洪的重点,为了把这一地区的防洪能力提高到应有的标准,曾进行过较长期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比较方案,不断和湘、鄂两省交换意见,1958年提出了荆江地区防洪规划报告,并经中央于1958年召开的湘、鄂、赣三省近期水利工程安排会议上审定。1960年提出了《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规划要点报告》和《下荆江系统裁弯工程规划报告》。同年11月长办邀请湘、鄂两省代表对荆江河段防洪问题进行了座谈。一致认为在三峡水利枢纽未兴建以前,为保证荆江大堤安全,必须采取适当措施。认为自1954年以来,荆江河段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荆江四口不断淤塞,围垦面积不断扩大以及堵支并流等一系列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原有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有必要重新作一些补充研究。为此长办参照上述座谈会精神和提出的问题,拟订了一个轮廓性的方案于1961年报送中央和两省选择,随后又进一步把该轮廓方案予以具体化,于1963年提出了《荆江地区防洪规划补充研究报告》,经与两省协商和中央审查后,1964年根据中央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订。1966年4月根据水利部的指示,长办在汉口召开了长江中下游防洪规划工作会议,湘、鄂、赣、皖、苏五省及武汉市,太湖水利局,中南局计委,水利部等单位均派代表参加。会议对干流堤防培修标准,设计洪水选型,大水年分蓄洪原则,特大洪水年紧急措施方案;重点河段的整治以及规划工作的分工协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1968年长办组织了长江中下游五省水利部门有关人员,对长江中下游各河段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资料和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长办进一步研究,提出了以1954年洪水作为长江中下游干流重点地区的防御标准,并建议干流各主要站设计水位:沙市提高到45.00米,城陵矶提高到34.40米,汉口维持29.73米不变,湖口提高到22.50米。遇1954年洪水时,荆江地区分蓄54.0亿立方米,城陵矶附近区分蓄洪320亿立方米(洞庭湖及洪湖各承担160亿立方米),武汉附近区分蓄洪68.0亿立方米。湖口附近区分蓄洪50亿立方米(鄱阳湖与华阳河流域各承担25亿立方米)的方案,向水利部作了汇报。1969年元月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长江中下游湘、鄂、赣、皖、苏、沪五省一市参加的防洪会议,讨论了长办所提上述方案。1971年11月~1972年元月,水利部在北京再一次召开了上述五省一市及四川省代表参加的“长办中下游规划座谈会”,会议除同意长办1969年所提上述方案外,并要求在“四五”计划期间付诸实施。此外会议还对各地区分别提出了具体规划意见。会后长办又分别协同地方开展了荆江地区、洞庭湖区、洪湖区、鄱阳湖区、太湖区、青弋江、水阳江、漳河流域、华阳河流域、滁河流域等有关的规划工作。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以及物力财力的限制,各地区防洪建设发展很不平衡,进展也很缓慢。
1980年6月水利部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在北京召开了“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会上长办提出了“长江中游平原区规划要点报告”和“长江中游平原区近期防洪规划方案”此次会议着重研究了在三峡工程至少十年不能依靠的情况下,长江防洪如何部署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长江中下游近十年的防洪任务应当是:遇1954年同样严重的洪水,确保重点堤防安全,努力减少淹没损失。大家也认为1972年长江中下游规划座谈会的意见体现了“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仍可作为近十年防洪部署的基本依据。会后水利部向国务院写了“关于长江中下游近十年防洪部署”的报告,报告根据上述任务,在各省市提出的34个项目,48亿元投资的要求中,确定了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省18个项目,建议由中央专项安排10亿元,在十年内完成,主要的工程是:湖北省荆江大堤加固,武汉市堤防加固,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堤防工程,洪道整治工程和分蓄洪区安全设施建设,安徽省无为大堤、同马大堤加固,江西省鄱阳湖区圩堤加高加固工程及圩区安全建设。对于江苏、上海的防洪工程,各省、市的中小型防洪和围垸内部的机电排溉设施,均由地方水利投资中自行解决,对于各省提出的一些支流水库也另行考虑。
上述报告提出后,适逢国家经济调整,未得批复,但水利部在“六五”期间水利基建投资大幅度削减的情况下,仍按1980年拟定的部署,每年安排长江防洪工程投资约4000万元,主要进行荆江大堤、武汉市堤、同马大堤、无为大堤等重点堤防的加高加固及洞庭湖、鄱阳湖治理等工程建设。“七五”以后,水利投资规模增加,长江防洪工程投资水利部每年均安排1亿元以上,1980~1991年期间,国家已安排投资100764万元,原计划的18项工程中除上荆江河势调整,沮漳河改道、洞庭湖区洪道整治工程外,其它15项已陆续开工,已实施的15项工程虽尚未全部完成,但对提高长江中下游防洪能力已有较好的作用。
1980年防洪座谈会以后,长办结合三峡工程论证工作和“长流规”要点报告补充修订工作,对长江防洪规划又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并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列入该两项工作报告之中,该两项报告均已经中央审查认可。1991年即着手编制“长江中下游蓄洪防洪工程规划报告”及配合地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沿江城市防洪规划,分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滁河防洪规划以及中等洪水防洪调度方案,长江中游防洪实时调度整体数学模型研制和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等工作的研究。
(二)长江上游地区
长江上游地区除四川有大片平原、丘陵外,其余均属山区和高原,因此上游地区的洪灾,主要是四川盆地的洪灾;盆地边缘山区和丘陵区内一些小支流、溪沟的山溪洪灾以及盆地边缘山地和四川西部山区的滑坡泥石流为害。
根据历史资料统计,四川省每年受洪灾耕地面积一般年份约100~350万亩,而受旱灾耕地每年常达1000~3000万亩,一般旱年即有30~70个县受旱,因此四川省在洪旱自然灾害中,从范围和灾害程度来看,旱灾更为严重,洪灾是次要的。为此,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主要集中力量研究解决旱的问题,而对洪患治理未作全面系统的研究,河流规划也大都以水能开发为主,对防洪研究得很少,只着重于水文,气象的情报预报工作,全省已有水文、气象报汛站680处,主要江河均已开展了短期洪水预报,近年来还开展了中长期水文趋势预报,对减免洪灾损失,争取防洪工作的主动性起了积极的作用。1981年7月岷江、沱江、嘉陵江中下游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波及119个县(市),减产粮食10余亿公斤,成渝、宝成、成昆铁路中断10~20天,工农业总损失约15亿元,人们认识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财富不断积累,洪水灾害的损失会越来越大,影响会越来越深远,尽管四川省旱灾仍是主要的,但把防洪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来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自1981年大洪水以后,四川省为了加强江河管理,成立了江河管理指挥部和常设办公室(已与省防办合并)积极开展清障工作和沿河县市划定“三线”(警戒水位线,保证水位线,江河管理范围线)工作外,并开始对重点河流进行防洪治理规划研究,先后组织有关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岷江干流中下游段,沱江干流绵远河平原段,支流湔江以及成都平原上的斜江,出阝江、南河、北河等平原段开展了防洪整治规划,陆续提出了《长江流域上游1981年7月暴雨洪水调查分析报告》,《四川省主要江河的洪水与治理问题》,《四川省水资源利用》,《四川省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报告》,《岷江干流防洪治理规划报告(中游上段)》,《四川省岷江干流的防洪治理规划报告》,《湔江平原段防洪治理规划报告》,《四川省绵远河(平原河段)防洪治理规划报告》,《岷江映秀至灌县河段规划报告》等。
防洪规划方案
(一)长江中下游平原区
根据长江洪水特性及中下游平原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防洪治理的方针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治理的原则是“江湖两利”、“左右岸兼顾,上、中、下游协调”治理方案则应采取综合措施;即合理地加高加固堤防,整治河道,安排与建设分蓄洪区,结合兴利建设三峡等干支流水库,加强水土保持等。逐步达到以三峡水库为骨干,堤防为基础,配合其他干支流水库,分蓄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以及非工程措施,使长江中下游防洪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近期规划如下:
1.干流堤防按防御水位沙市45.00米,城陵矶(莲花塘)34.40米,汉口29.73米,湖口22.50米,大通17.10米,南京10.60米(有台风影响为11.10米作校核,下同),镇江8.85米(有台风影响为9.50米),江阴7.25米(有台风影响为8.04米)进行加高加固,并将中下游堤防按其防护对象在经济上,政治上的重要性区分为重点堤防,重要堤防及一般堤防三类,分别采用不同的建设标准,抓住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当前首先要确保完成1980年防洪座谈会安排的堤防建设项目。
2.按照国务院1988年批转的《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规定,结合各地具体情况,认真做好各蓄滞洪区有效运用的各项基本工作,通讯与预报、警报工作。特别是要控制人口的适度增长,使区内人口增长率低于省内其他地区;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农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减少分洪损失;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的就地避洪措施和安全撤离措施,推行防洪基金或洪水保险制度等。同时各分蓄洪区的工程建设和安全建设,需按不同使用机率,分别轻重缓急,并考虑经济效益的大小,区别对待。
3.加强河道整治和河道管理工作。为防洪进行河道整治主要任务有:护岸和控制河势;扩大或疏挖排洪河道;裁弯取直扩大泄量;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等。
长江中下游河道按地理位置、水系分合及河型特点,划分为五大段:即葛洲坝枢纽下游近坝段,荆江段,城陵矶至八里江段,八里江至徐六泾段,河口段。在这五大段中,又按上下控制节点,河势河型变化及有利于综合开发利用与河道整治工程的管理,再划分37个小段,在此基础上,进行治理分类,区分重点与一般,分清整治的先后。
第一类,现有重要堤防、城市、港口和重点工程,在发展国民经济建设中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河段;已确定为重点开发区,有重大综合利用价值的河段;或在防洪与航运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与矛盾需要抓紧解决的河段,计有上荆江、下荆江、界牌、武汉、九江、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镇(江)扬(州)、扬中、澄(江阴)通(南通)、河口等14个河段。
第二类,在防洪、航运或其他方面也存在较大突出问题,需要进行整治的河段,计有陆溪口、竹牌洲湾、团风、戴家洲、龙坪、上下三号、马当、东流、太子矶、贵池、黑沙洲等11个河段。
第三类,河势基本稳定,存在问题不突出,或虽有某些问题,暂时可不进行整治的河段,计有宜昌、宜都、枝江、白螺矶、嘉鱼、金口、叶家洲、黄州、黄石、湋源口、田家镇、大通等12个河段。
此外洞庭湖区的一些洪道淤积严重,影响行洪能力,应积极进行整治。草尾河和藕池河东支注滋口河应逐步退堤展宽,沅水和澧水洪道要继续进行扫障,疏挖主槽。太湖、巢湖、青弋江、水阳江和滁河等支流和湖区,应按照规划扩大和开挖排洪通道,疏竣河道。汉江、湘江和赣江等支流的中下游,正在整治航道,必须与防洪相结合,有利于泄洪和沿岸堤防的安全。
加强河道管理,认真贯彻《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兴建工程不能任意束窄河槽、阻塞洪道。不得任意在河道内大规模采砂挖泥影响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严禁盲目围垦湖泊和洪道。
4.尽早兴建三峡水利枢纽,三峡工程紧邻长江防洪形势最为严峻的荆江河段,控制荆江河段洪水来量95%以上,武汉以上洪水来量2/3左右,地理位置优越。利用三峡工程的防洪库容,对长江上游洪水控制和调节,是缓解长江中游洪水威胁,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最有效的措施,是中下游防洪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5.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兴建一批具有防洪作用的干支流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初步规划在2020年前长江上游可能建成发挥作用的有:金沙江的溪落渡、雅砻江的二滩、岷江的紫坪铺、大渡河的瀑布沟和龚咀(加高)、嘉陵江的亭子口、合川、宝珠寺(在建)、碧口(已建)、乌江的构皮滩、彭水、东风(在建)、乌江渡(已建)等13座水库,总库容460亿立方米,有效库容24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122亿立方米。按照规划,这些水库主要是为本流域的供电、供水、灌溉和航运服务,有些水库还担负所在河流的防洪任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安排建设,建成后配合三峡水库,实现统一调度,将能更多地拦蓄上游洪水,减少中下游平原分蓄洪区的运用机会和分蓄洪损失。
长江中下游支流上规划安排具有防洪作用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除已建的汉江丹江口、资水柘溪、修水柘林、沮漳河漳河、青弋江陈村等枢纽外,计有清江隔河岩(在建)、澧水江垭、皂市、沅水五强溪(在建)、汉江丹江口(加高)、抚河廖坊、青弋江港口湾等,这些枢纽对解决所在河流防洪问题起关键作用,而且对中下游干流防洪也起一定作用,并都有较大的发电和灌溉效益。
6.搞好沿江城市防洪。1987年水电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文将长江流域的沙市、武汉、九江、安庆、芜湖、南京、上海、成都、长沙、南昌等10座城市,列为全国防洪重点城市。除成都市位于长江上游外,其余9座都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区,这些沿江城市应当在长江中下游整体防洪规划对超额洪水妥善处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制定的堤防防御设计水位和统一标准加高加固堤防,并根据干支流综合规划和实际需要及经济发展条件,规划建设城市本身的防洪体系。同时要加强护岸,稳定岸线;加强河道管理及城市附近的分蓄洪区管理;严禁设置行洪障碍,已有的要抓紧清除。
7.搞好水土保持和防护林体系,加强长江上游的水土保持对改变山区落后面貌,发展经济和群众脱贫致富有重要意义。流入江河的泥沙减少,可以延长水库寿命,减少河湖淤积,有利于中下游的防洪治理。
(二)长江上游地区
四川盆地内主要江河沿岸是长江上游地区的防洪重点,其治理必须坚持蓄泄兼筹,中、近期以保障洪水安全宣泄为主。除结合兴利在主要江河上游修建具有防洪作用的水库调蓄洪水外,必须把沿江河的堤防建设和防止乱建、乱占、乱倒、阻碍河道行洪作为重点来抓。其规划方案要点如下:
1.主要江河上游兴建骨干水库调蓄洪水,计有:岷江上游的紫坪铺、沱江上游的清平、涪江上游的武都、嘉陵江上游的亭子口、渠江上游的剪刀垭、青衣江干流的飞仙关以及四川西都安宁河的大桥等7座水库。有了这些水库则其中下游河段的防洪标准可以明显提高,沿河城市则易于实现20年一遇或更高的防洪标准。
2.积极整治主要江河中下游排洪河道,提高安全泄洪能力
根据河道洪水的特点和成灾的威胁情况,河道治理大体分为三个区片进行规划:
(1)盆地西北部的平原河道治理,其范围主要是成都平原地区(即川西平原)各行洪河道,包括:岷江干流的金马河段、西河、南河、斜江、?江、蒲江、府河;沱江上游平原区的湔江、石亭江、绵远河等。成都平原区需要修建的堤防约有260公里,重点保护成都市及新津、彭山、金堂等城镇。
(2)盆中丘陵区的河道治理:其范围主要是岷、沱、涪、嘉、渠江中下游以及青衣江下游地区的主要行洪河道。治理原则突出保证水沙畅泄,严禁不合理的围垦滩地,重点保护城镇是眉山、青神、乐山、五通桥、犍为、简阳、资阳、资中、内江、富顺、江油、绵阳、三台、射洪、遂宁、潼南、南部、蓬安、南充市、武胜、合川、三汇、渠县、广安、雅安、洪雅、夹江等。
(3)川西部安宁河和川东部个别重点河道的治理:安宁河主要是中游和下游部分河段;川东部主要是小江上游部分浅丘平坝区河流以及其他个别重要的支流,这些河道也是物产丰富,人口众多,洪灾损失较大的地方,其治理可以与完善原有防洪设施相结合,通过全河上下统一规划,逐步达到较完整的治理。
3.加强水土保持,植树育林,积极治理威胁严重的滑坡泥石流。逐步治理山区洪水和山地灾害,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共有24.7万平方公里,治理还不足1万平方公里,198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并将嘉陵江上游的陇南及陕南地区,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川东鄂西的三峡库区等水土流失较重地区列为首批治理区,并从中选择约2万平方公里面积作为第一期治理对象,1989年又经国务院批准在长江中上游建设防护林体系,也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重点工程。
4.大力加强水情预报,改善通讯设施,进一步增强非工程措施的能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6 10:29
目录
概述
基本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