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法
流域法
长江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举足轻重的支撑地位和作用。长江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61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34%,相当于黄河淮河海河水资源总量的5.5倍,居全国第一位。流域内人口达4亿多人,广大的中下游平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鉴于长江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只有制定《长江法》,才能为全面系统地解决长江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重大问题提供法律保障,才能处理好流域管理与流域内19个行政区域管理的相互关系,才能把长江治理开发向纵深推进,促进整个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长江法》 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已经确立,希望能在3年内拿出初稿,并早日进入国家立法程序。
背景介绍
各路诸侯‘跑马圈水’,争相建坝,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环境、生态和防洪等社会效益被束之高阁。”
这一切,都是因为长江流域缺乏一部“统揽全局”的法律;这一切,都将因为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长江法》的制订工作而改写——2003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承天时地利人和,厚积薄发,全面启动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法》的立法前期研究工作,成为长江治理开发最眩目的亮点之一。
重要性
《长江法》至关重要
“一个流域一部法律”,这是近现代国际河川立法留下的箴言。从美国的科罗拉多河到西班牙的塔霍-塞古拉河,从莱茵河到多瑙河,都制订有相应的流域法或国际公约。然而,中国作为世界上大江大河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至今却没有一部流域法。
谁也无法否认,长江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举足轻重的支撑地位和作用。长江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61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34%,相当于黄河、淮河、海河水资源总量的5.5倍,居全国第一位。流域内人口达4亿多人,广大的中下游平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然而,诺大的长江,却处于尴尬的境地:长江流域被19个省市自治区切分为不同的行政区,不仅东、中、西部差别巨大,而且流域、区域矛盾突出;从‘条条’上讲,长江所涉及的水利、防洪、环保、农业、水电、航运等问题,有直接管辖权的中央部委就有10多个,利益关系千头万绪,错综复杂。
有关专家认为,鉴于长江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只有制定《长江法》,才能为全面系统地解决长江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重大问题提供法律保障,才能处理好流域管理与流域内19个行政区域管理的相互关系,才能把长江治理开发向纵深推进,促进整个流域经济社会发展。
在第二届“长江论坛”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说:“由于缺乏统一的《长江法》,长江的水体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都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他表示《长江法》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已经确立,希望能在3年内拿出初稿,并早日进入国家立法程序。
出台《长江法》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把长江污染的全部罪过全部归为“无法可依”,是不是有些不符合事实?而且,今天出现长江污染问题,我们就赶紧制定《长江法》;那么,明天又出现黄河污染问题,后天出现珠江、黄浦江的污染问题,我们是不是又得制定《黄河法》、《珠江法》、《黄浦江法》呢?
笔者的家就在长江中游的一座小城,自己也是一名从事多年环境监察工作的环保职员。依我的实际经验来看,长江的水体污染面积扩大,主要源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近年来由于长三角地区一些产业逐渐饱和、商务成本不断增加而维持该产业存在所必需的水源、空气和排污场地等环境容量不断缩小,促使那些劳动密集型、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向长三角的上游地区转移,这不可避免地会加剧长江的污染。
笔者认为,长江的生态恶化,并不是由于缺乏所谓的《长江法》,而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执行的时候,被一些政府和企业打了大折扣。
(湖北省嘉鱼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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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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