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道,隶属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东安区,地处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南部、牡丹江东岸,东临
牡丹江,南起南沿江街与清福街道相连,西至东四条路,北至南小东平安街,长安街道办事处距区人民政府1千米,长安街道行政区域总面积1.12平方千米,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总人口为39618人。
历史沿革
1952年,设长安街道。
1959年,改长安分社。
1968年,改名长虹分社。
1972年,改名长安分社。
1984年,分社改长安街道。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辖清福、绿苑、幸福、平安、福民5个居民委员会,下设198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长安街道辖5个社区;长安街道办事处驻牡丹江市东六条路186号。
地理环境
长安街道地处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南部、牡丹江东岸,东临
牡丹江,南起南沿江街与清福街道相连,西至东四条路,北至南小东平安街,长安街道办事处距区人民政府1千米,长安街道行政区域总面积1.12平方千米。
人口
截至2010年末,长安街道总人口为39618人。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辖区总人口39618人。另有流动人口446人。总人口中,男性20284人,占51.2%,女性19334人,占48.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回、朝鲜、满3个少数民族。人口出生率0.14‰,人口死亡率1.6‰,人口自然增长率-1.4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5373人。
经济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有商业网点91个,职工203人。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206人,专任教师16人;小学1所,在校生2200人,专任教师1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完全中学1所,在校生2200人,专任教师14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1所。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会员50个,创作完成的文化艺术作品有绘画、书法等作品;电影院1座,座位70个,年放映26场次,观众2311人次;综合小剧场1座,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座位300个;综合文化站2个,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场所3个;文化大院1个;街道书屋3个,藏书0.6万余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6人。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乐队。
体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有体育场所2个,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双杆、跑步等项比赛。77%的社区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0%。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个,病床107张,专业卫生人员12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247人次。
社会保障
截至2011年末,长安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1173户,人数2089人,支出205.56万元,比上年增长19.2%,月人均82元;城市医疗救助(含资助合作医疗)120人次,支出1万元。社会福利单位1个,收养机构床位33张。社区服务设施4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2个。年末参加城镇养老保险862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24人。
交通
长安街道境内有东四条路等道路过境。
历史文化
长安街道因办事处驻东长安街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