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联盟是在示范区执委会统筹指导下,由市场和社会专业机构为主体,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发起的联盟组织。该联盟致力于以业界共治形式,推动形成示范区建设能量场,构建新机制,传播新理念,整合新资源。
成立背景
示范区开发者联盟是在示范区执委会统筹指导下,由市场和社会专业机构为主体,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发起,致力于以业界共治形式,推动形成示范区建设能量场,构建新机制,传播新理念,整合新资源。探索从项目协同向全面一体化合作模式,建立一个全新的生态经济发展秩序,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目标,并承担为生态与经济和谐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的社会服务责任。
发展历史
2020年8月25日,示范区开发者联盟创始成员代表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联盟盟约》,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联盟建设方案、联盟创始成员名单及秘书处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30日,示范区开发者联盟第二次创始成员会议在上海举行。
2021年9月22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联盟成立一周年大会在吴江区举办。
2022年7月12日,第三批12家成员正式入盟。
联盟单位
第三批成员单位共有12家成员,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长三角总部(上海总站)、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博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盟约》约定,将共同推动示范区发展;组织开展业界对话,向示范区执委会、两省一市、三级八方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反映业界呼声、及时传递市场声音、优化示范区营商环境。联盟创始成员可以优先参与与筹备由本联盟或者示范区执委会发起的各类活动,其中包括年度示范区开发者大会等;赋能示范区建设。积极组织市场和专业机构走进示范区,发挥联盟创始成员、联盟成员的影响力,传播示范区品牌,聚焦示范区建设,为示范区持续导入优质资源,共建示范区创新生态圈;共享示范区价值。加强业界交流,促进联盟创始成员、联盟成员分享发展经验,深度对接示范区建设需求和项目,深度链接联盟创始成员、联盟成员的核心价值,助力市场主体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发展目标
示范区开发者联盟将搭建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搭建对话新平台,为示范区建设持续赋能,与示范区共生共建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