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镇江市解放路与健康路交界处,现辖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人民法院和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共7个基层法院和15个基层人民法庭。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干警1642名,其中在编1012名,编制外630名。镇江中院现有干警287人,其中在编209人(含纪检监委派驻5人),编制外78人。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346人,其中镇江中院73人。
法院简介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前身是苏南镇江行政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1号。下辖丹阳、句容、扬中、丹徒、京口、润州、经济开发区7个基层法院,全市设14个人民法庭,中院机关现有干警及职工人数245人,中院机关内设24个庭、处、室、队。
机构设置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含综合协调处、执行裁决处、执行实施处)、司法鉴定处、法警支队、纪检监察、政治部(含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新闻处、审管办、研究室、行政装备处等共计24个庭、处、室、队。
法院建设
多年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法律拥军和法院文化建设,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在法律拥军方面,独创的“一组、一庭、一站”维权模式已在镇江两级法院建成并高效运转:两级法院全部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业务庭领导作为成员,组成各级维权指挥中枢;各基层法院分别与辖区内团级以上部队协调,设立了13个“法律拥军工作站”,专门处理涉军维权法律事务,法院定期派出联系人进入“工作站”,提供法律服务,协调解决涉法问题。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立案大厅及诉讼服务中心军人军属优先窗口的功能,专人导诉,做到优先立案、当日移送。在立案登记表和卷宗封面加盖“涉军”专用章,涉军纠纷一旦立案,立即加盖“涉军”印章,从立案、审结到执行,全程进入“绿色通道”。率先将法律拥军培训基地建到军营之中,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法院业务部门、驻镇部队政治部门承担授课、辅导任务,努力将法律拥军培训基地打造成深层次的法律拥军平台。在部队开设法制课堂、设立法律指导员,开展法律拥军宣讲团进军营、调研官兵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军官法官国防联谊等活动,深受广大官兵和法官们的欢迎。全市法院还定期邀请驻镇部队官兵走进法院,参加 “法院开放日”及庭审观摩,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接受法制教育。在法院文化建设方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深厚的本土文化,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秉承“创业创新、开放文明、务实诚信”的城市精神,不断深化内涵、拓展外延,注重在继承传统文化精髓中更新思路、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通过物态文化的展示,行为文化的规范,制度文化的约束和精神文化的引领,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紧紧围绕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注重从细节入手,努力建设庄重威严、布局规范、配套齐全、优美舒适的现代化法院,不断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文化基因在制度约束中的作用,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中院专门组织人员,将前五年制定出台的近100项内部管理制度逐一梳理、修改、补充和完善,按照决策工作、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事务四大类进行排列组合,汇编成册,分发给每个干警,要求干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了规章制度无“死角”、制度约束无“空白”、成文制度无“虚设”。突出“政治建院”。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使之成为思想准则和行动指南。
所获荣誉
因工作突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2人次,集体三等功三次;先后涌现出“全国审判专家”、“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个人;荣获“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审判绩效先进集体”等称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被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省法治办授予首批省级“公开司法示范点”,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被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连续被评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一等奖,被表彰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军地互办实事先进单位。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叶巍
副院长:章纯钢、陈敏、张子敏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