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庭书室,始建于清
光绪21年(1895年),是第六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与
绮云书室有着同样历史地位和价值。
锦庭书室,位于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西乡小学校内,始建于清
光绪21年(1895年),东侧建有魁星楼,
民国后有维修,整体上保留清末建筑风格,建筑类型独特,建筑木雕和灰塑比较精美,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2014年12月1日,被
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
锦庭书室原是林家私塾,为香港爱国人士林钰斌的祖上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建置,比
绮云书室晚了10年。书室现建筑面积为462平方米,占地面积达1081平方米。书室主建筑由一主厅两偏房三个部分组成,主厅内分大厅和4间正房,4间偏房。大厅现被用作学校学生的活动室,摆放了很多鼓乐器材。而其他偏房则是教师的办公室。
从20世纪40年代起,锦庭书室的原共有人林钰权、林永山、林钰斌3人就将书室无偿提供给
西乡小学。
2008年,
西乡街道从保护文物、支持学校教育的目的出发,决定由街道财政投入350万元收购锦庭书室,并永久交付邻近的西乡二小作为教学用途。原业主林钰权的女儿林慧红,拥有书室的继承权,她和她80多岁的母亲黄槐育女士,以及家族另外6位继承人专门从美国、加拿大等地回到家乡,签订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