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是中国渤海西北部 400 公里 海岸线唯一全面对外开放的国际商港,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枢纽港口。 锦州港 1986 年 10 月开工建设, 1990 年 10 月正式通航,同年 12 月被国家批准为一类开放商港。 1993 年 1 月,锦州港 进行股份制改造, 成为中国第一家 政企分开实行股份制经营的港口。 1998 年 5 月和 1999 年 6 月,锦州港 B 、 A 两只股票分别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8 年 12 月,锦州港在同行业中率先整体通过 ISO9002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历程
1986年10月
锦州港举行起步工程奠基开工典礼。
1990年12月
锦州港正式对外开放,成为全国第49个对外开放港口。
1991年9月
锦州港举行成品油泊位油轮首航仪式。
1993年1月
锦州港与大庆石化总厂、
锦州石化公司联合发起的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
1995年9月
东方集团入股锦州港。
1996年6月
锦州港国际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正式开通,锦州港开始开展集装箱业务。
1998年5月
锦州港B股上市,共发行11100万股,融资1.9亿元,股票代码900952。
1998年12月
锦州港获得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颁发的ISO9002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注册证书。
1999年6月
锦州港A股上市,共发行6000万股,融资2.34亿元,股票代码为600190。
2000年12月
锦州港完成吞吐量1005.6万吨,吞吐量首次逾千万吨大关。
2001年8月
锦州港与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合资组建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
辽宁省政府批复《锦州港总体规划修编》。
2004年6月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上,关国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2004年11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锦州港。
2004年
锦州港完成吞吐量2455.2万吨,同比增长43.6%,增长速度在全国主要沿海港口中名列前茅,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创锦州港历史量高水平,提前16年完成了港口在建港之初设定的规划目标。
2005年
锦州港投入建设、技改资金13.8亿元人民币,建成301大型油泊位,207、208两个集装箱泊位及工作船码头。生产应运实现吞吐量3003.6万吨,再创历史新高。
营运状况
公司成立以来,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锦州港现已拥有营运泊位 16个,其中包括25万吨级油泊位、7万吨级散杂货泊位和5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3500万吨。2005年锦州港吞吐量突破3003.6万吨,再创港口历史新高;公司
净利润、
净资产回报率等指标均创锦州港历史同期最高水平,继2004年之后,又一次实现利润、税收双过亿的目标。
领导关怀
2004年11月13日,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到锦州视察。公司总裁刘均向总理汇报了锦州港近年发展情况及港口的未来规划。
在谈到五、六两厂和港口油泊位建设时,温家宝总理指示:“港口规模一定要与五、六两厂发展的需求相配套。”温家宝总理对锦州港加大投入、快上规模表示肯定,并要求港口一定要保证工程质量。
2005年2月3日,时辽宁省委书记
李克强在锦州市委书记
佟志武的陪同下到锦州港观察。
李克强书记希望锦州港能够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加快港口建设,特别要加快大型油码头建设,提高吞吐能力,尽早把锦州港建成北方大港,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4月,入选2019年中国进口企业200强。
2021年7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公司事件
2024年6月1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锦州港)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锦州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
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和境)等上述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据披露的文书数据统计,2018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8624151095.44元(8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78979268.43元(1.78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2024年6月3日,锦州港停牌,6月4日复牌便一字跌停。
2024年10月28日,ST锦港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鲍晨钦、曹成、徐健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截至公告披露日,曹成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已对刘辉、李挺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履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024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处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我会决定:
一、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二、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徐健、刘辉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会决定:对徐健、刘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10月31日晚间,ST锦港发布公告称,2024年10月27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刘辉先生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确保公司稳定运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近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决定聘任丁金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免去李挺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由财务副总监马壮先生暂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享受财务总监待遇,直至董事会另行聘任为止。
2024年11月1日晚间,ST锦港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4年11月4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ST锦港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
李挺,时任副总经理
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
曹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徐健、刘辉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