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是为了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促进国民经济
发展,以有限的资金和最少的劳动耗费,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1)资金来源业务的经营,包括企业存款、外汇存款、储蓄存款、
财政性存款、金融债券、信用证和限额结算保证金存款、保付支票、旅行支票以及向人民银行再贴现等业务。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营运资金,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自求资金平衡,具有资金积累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拥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法人;同时还应处理好银行经营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以至于社会生态环境的关系。银行经营方针是以国家法律和经济政策为依据,在金融宏观控制下,适应商品经济环境和银行自身的发展规律,最大限度地筹集资金,高效率地运用资金,在开拓业务中提高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