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公安局
铜陵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铜陵市公安局是铜陵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曾荣获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机构职责
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研究确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部署、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骚乱事件。
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四、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市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十、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督促落实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协助上级公安机关管理公安消防、边防部队;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铜陵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二、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三、指导本地区铁道、交通、林业部门公安机关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评为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现任领导
铜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勇
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肖光
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德禄
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彪
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小琴
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闻赤
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涛
参考资料
机构职责.铜陵市政务公开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7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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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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