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委宣传部是铜川市地方政府主管宣传工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根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和实施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任务、政策和措施,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2)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协调全市宣传工作的步调。
(3)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市委理论讲师团。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5)宏观管理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文物工作。
(6)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群众性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文明单位的检查评比、命名表彰。
(7)组织、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
(8)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外宣传重大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外、境外来访记者的接待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到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9)指导、协调市文联和有关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专业化群众团体的工作。
(10)协助组织部门了解、考察市直宣传系统各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并提出任免意见;对区(县)党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区(县)党委宣传部干部和市直宣传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主管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职称评审工作。
(12)承办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