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民政局
铜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铜仁地区民政局是铜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等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及监督检查。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行政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申报工作,协调毗邻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五)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责调整。
1.将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市民政局救灾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
3.将市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息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民政理论研究和民政宣传工作;承担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参与拟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三)区划地名科
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市著名地或涉及两个以上县(区)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区划与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开展殡葬执法检查;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和收养、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督查等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指导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参与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和自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集中审核、审批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与市级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资福利审核工作;市级民政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政统计工作;编报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对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财务监督。
(六)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七)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承担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区、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
一、铜仁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
  1.加强全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制定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标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教育与培训,引导社会公益组织行业化、标准化发展。
2.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宣传贯彻实施《慈善法》;负责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组织开展安老抚孤、帮弱助残、助医助学、扶贫济困等慈善救助和各种公益援助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慈善活动的开展。
3.负责指导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承接市民政局授权殡葬管理职能,承担拟定全市殡葬改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殡葬规范化建设工作;授权指导全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
 二、铜仁市养老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参与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机构标准的制定工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承办养老服务机构准入制度执行和等级评定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指导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市民政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三、铜仁市民政局信息中心(正科级事业机构):负责市直民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建设,政务信息宣传发布工作,网络舆情处置,民政大数据建设,网络安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新媒体阵地建设等。
四、铜仁市社会福利院(铜仁市儿童福利院)(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孤残儿童、社会弃婴的收养,并为其提供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县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孤残儿童康复和养育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工作。
六、铜仁市惠民医院(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民政救助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公立医院,是铜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精神卫生社区防治、宣教、预防保健、心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精神和智力残疾鉴定、复员退伍军人优抚康复及伤残鉴定等工作。
五、铜仁市救助管理站(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医疗救治、返乡安置等无偿临时救助;对流浪儿童提供教育、预防、康复、矫治、安置等临时救助保护。承担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政策;建立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并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相关救助保护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铜仁市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募集公益金归集管理上缴,负责福利彩票公益宣传,提高福利彩票发行率和社会公信度。
现任领导
副局长:陈文军
参考资料
机构概要-主要职责.铜仁市民政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0 21:1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