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有关标准;组织拟订公路行业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机构职责
(一)组织制定全市公路、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承担
交通运输枢纽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有关标准;组织拟订公路行业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国家和省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包装托运市场、城市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计、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国家和省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六)组织实施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组织实施战备公路建设、维护,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没,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
(十)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营管理工作。(十一)承担市交通战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