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第二甲第二十名进士出身,於礼部任职期间,因选妃事得罪明神宗。官至临江(今江西省
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有乡下人提四只鹅上市赶集,因有事寄存在客店中,後来店主抵赖说:“群鹅我鹅耳”,乡下人一状告上衙门。钱若赓从鹅粪中判断鹅是乡下养大的,于是店主认罪。
万历年间,因得罪权贵,被神宗投入诏狱达三十七年之久,终不得释。下狱时其子钱敬忠年仅一岁,天启二年(1622年)敬忠中进士。钱敬忠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熹宗
朱由校下旨“汝不负父,将来必不负朕。”终於将他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