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至钩
承运人从装船开始到卸船为止的期间对货物负责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从装船开始到卸船为止的期间对货物负责,也即通常所称的“钩至钩”(tackle to tackle)责任,具体指货物从挂上船上吊机的吊钩到卸货时下吊钩为止。在1978年3月制定的《汉堡规则》中也叫做港至港原则。
但这种规定与普通班轮运输现行的“仓库收货、集中装船”和“集中卸货、仓库交付”的货物交接做法不相适应,一些船公司为了争揽货载,也常将责任期间向两端延伸,并将延伸了的责任期间列记于提单条款之中。因此,针对这种情况以及集装箱运输出现之后的实际情况,汉堡规则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扩大至“包括在装货港、在运输途中以及在卸货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时间”。这与海牙规则比较起来,无疑是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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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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