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枫(1917-?),江西瑞金九堡镇坝溪村人。193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7月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广西桂林市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等职。钟枫是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公安部咨询委员。
1917年12月生,九堡镇坝溪村人。193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次年7月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团五师特派员,红三军团保卫局执行部干事,红军大学教导员,野战总后勤部总特派员,红军援西军保卫科科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六旅、三八五旅锄奸科科长,一二九师保卫部科长,太岳军区第四分区保卫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太岳军区保卫部部长,太岳军区第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央局所属中共邯郸市委常委兼社会部长、公安局局长、华北中央局社会部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局公安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政法办主任,广西百色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副书记,广西桂林市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自治区政法委书记,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公安部咨询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