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戒
佛教名词
金,巴利语jàtaråpa,为黄金。
简介
佛教沙弥十戒的第十条:离接受金银学处 (Jàtaråpa-rajata-pañiggahaõà veramaõã)
释义
金,巴利语jàtaråpa,为黄金。
银,巴利语rajata,为货币、铜钱、木钱、胶钱等。凡通用的货币也属于金银。
总之,金钱是指任何可以用来交换商品的等价物,包括金、银、钱币、支票、信用卡等。
接受,巴利语pañiggahaõa。以任何的方式接受(sàdiyana)它,称为接受。
有三种接受的方式:
1. 自己拿取(sayaü gaõhàti) ——当有人供养金钱时,他亲自接受;或在任何地方发现不属于任何人的金钱时,他自己拾取。
2. 指使他人拿取(a¤¤aü gàhàpeti) ——当有人供养金钱或发现金钱时,他指使别人为自己拿取金钱或代为保管。
3. 同意放在近处(upanikkhittaü và sàdiyeyya) ——允许他人将金钱放在自己身旁或某处。
具体戒行
不为自己保持金钱:出家的人,应该常处于物质生活的贫穷之中,不储蓄金钱,也不手持金钱等的财宝,目的是灭除对于身外之物的贪求之心,若有一念贪求存在,他便无法进入解脱之门。不过,为了教团大众的生活,以及寺院经营的维持,保持金钱,不为过失。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31 08:42
目录
概述
简介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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