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开采是指对黄金矿藏的开发和采掘过程。不同的黄金矿藏所使用的开采方法不尽相同,具体的开采方法要根据矿床、开采环境等因素决定。
简述
金矿的开采由于其行业受到黄金本身所具有的属性的限制,开采量基本保持在一个平稳的状态,在短时间内,金价的变动对于金矿的开采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较为典型的是在1979年~1980年的那次金价涨潮中,金价最高涨至850美元/盎司,但此期间金矿的开采量却没有大的改变,直到1983年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世界矿产黄金的总量变化不大,基本维持在2500吨上下,但地区的产量变化较大。非洲、北美洲、大洋洲黄金产量呈下降趋势,而拉丁美洲、亚洲的产量逐渐上升。
黄金开采的三个阶段包括探测并发现黄金矿藏,开发基础设施来从矿藏中提炼金矿石,将金矿石提炼加工制成金条。黄金探测包括为了发现矿藏而进行的试验性钻井和证实性钻井,来确认矿藏的储量、位置和深度。从金矿石中提炼黄金可以在地表进行,也可以在地下的矿床上进行。生产黄金可以用机械方法,也可以用一种相对比较节省的办法,即用氰化物溶液过滤成堆的金矿石,从而把黄金从碎矿石中分离出来。
方法
原生金矿与沙金矿的采矿方法是不同的,不同类型的原生金矿开采方法也不相同,即便同一类型的金矿床由于产状、地形、环境的差异,开采方法也要相应变化。采矿还要分为地下开采和
露天开采。不论是井下还是露天的采掘作业,都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而采掘作业落后,就会使矿山生产处于被动局面,造成资源浪费。
原生金矿床产状变化大,其厚度不均匀,厚的矿体可达数十米,薄的仅有几厘米。原生金矿床中厚大矿体的金矿不多见,多数是薄细矿脉,采矿时通常把小于1米的
矿脉称为薄矿脉。金矿的开采原则之一是所用的采矿方法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原生矿的开采方法可分
地下采矿方法和
露天采矿方法。对原生金矿而言,由于其矿脉细薄,开采这类金矿很少采用露天开采,而多采用地下采矿法。
原生金矿床地下开采必须经过开拓、采准与切割、回采三个主要步骤。
(1)开拓:原生金矿床的地下开采,首先从地表挖掘一些接近
矿体的巷道,这是运输、提升、行人、通风、 排水、供电、供风、供水和充填等采掘工程的支撑体系。这项工程就称为开拓。
(2)采准与切割:在完成开拓工程后,需在矿块内为行人、通风、运料、凿岩、放矿等进行的采矿准备工作,叫采准。切割则是在采准工程完成后的矿块中,为回采矿石开出自由面开凿空间。
(3)回采:从已完成采准、切割的矿块中采矿的工作。回采包括落矿(又称崩矿)、运矿和地压管理三项生产工艺。多采用凿岩爆破的落矿方法。运矿是将矿石从采矿点运到井外装载处。地压管理又称采(区)场支护,是为确保采空区的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沙金矿开采方法分为
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大类。露天开采按使用采矿机械的不同,分工程机械开采法、水力机械化开采法、采金船开采法和地下开采法。此外,还有联合开采法和土法开采。
法律规定
金矿是国家极其宝贵的资源,对
国民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发展黄金生产,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和
黄金储备,而且能促进黄金产区的经济发展。但是,当前大量的个体采矿者涌入黄金矿山和勘察矿区乱采滥挖,严重影响、干扰了金矿企业的生产和勘察矿区的正常工作,不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挽乱社会秩序,助长走私和倒卖黄金等非法活动,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侵害。为了保护国家的宝贵资源,加强对金矿开采的管理,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其基本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黄金矿产是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家黄金管理局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开采。
(2)自通知之日起,停止审批个体采金,不得再向个体发放黄金矿产采矿许可证。对从事黄金矿产开采的个体采矿者,应当停采清理;对无证开采的,要依法处罚;对持有黄金采矿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限期收回。
(3)取缔个体选冶、加工黄金及倒卖黄金矿石等非法活动,查封所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氰化池、小汞板和溜槽等黄金选冶点,对疏于管理、秩序混乱的矿区要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