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登干
清代海关外籍官员
金登干,清代海关外籍官员。英国苏格兰人。1859年2月进英国邮政局工作。1862年在中国海关的伦敦代理机构工作。1863年5月到中国,9月任海关总税务司署的总理文案,并主管财务稽核。他与赫德交往甚密,来往函电已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汇编成《中国海关密档·赫德与金登干函电汇编》。
个人概述
金登干 (James Duncan Campbell 1833—1907)中国近代海关税务司、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主任。英国人。1859年2月进英国邮政局工作。
职业生涯
1859年2月进英国邮政局工作。 1862年进中国海关在伦敦代理机构工作。1863年5月来中国,9月任海关总税务司署的总理方案,并主管财务稽核。赫德接手总税务司后,金登干成为赫德的助手与密友,与之合作34年。在中国任职期间,为创办中国邮政提出重要建议。他又是海关稽核工作的权威,能经常出入总理衙门大臣恭亲王奕沂之门。赫德插手中国的外交事务,改变原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的性质,使之从一个纯事务性的机构变成一个具有广泛权力的机构,成为代理清政府办理某些欧洲事务的外交机构,使英国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如代清政府向英国购买船舰,筹集借款等。 1873年赫德决定组织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由金担任办事处税务司,他以中国海关驻外税务司和赫德代表的身份在英国和欧洲进行种种政治活动。1874年金登干以“无任所秘书”的头衔任该办事处主任。 1885年参与策划《中法新约》。1887年赫德指示金登干前往里斯本参加缉私会议时直接同葡萄牙政府谈判。3月26日,金登干与葡萄牙政府在议订的《中葡里斯本草约》上签字。草约共四款,其中第二款是中国允准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及属澳之地。同年12月1日,由奕勖、孙毓汶为全权代表,同葡萄牙大使兼澳门总督罗沙签署《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根据条约,清廷正式同意“葡国永驻管理澳门及属澳之地”。
在中国
1863年5月到中国,9月任海关总税务司署的总理文案,并主管财务稽核。1868年经赫德推荐,总理衙门特派其赴欧洲活动。1873年赫德决定设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由金担任办事处税务司直至病逝。他以中国海关驻外税务和赫德代表的身份在英国和欧洲进行种种政治活动。1877-1878年,积极为赫德、德璀琳试办邮政出谋划策,并按赫德之意,受德璀琳之托,积极在伦敦筹划订印海关试办邮政所需之首批未果,但仍代购了邮政器械。
个人影响
金登干与赫德交往甚密,来往函电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汇编成《中国海关密档·赫德与金登干函电汇编》一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2 20:07
目录
概述
个人概述
职业生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