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炳华,男,汉族,1943年2月出生,
浙江绍兴人,
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1962年6月入党,196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曾任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58.08——1960.08,复旦大学工农预科学校(现复旦大学附属中学)文科班学习。
1960.09——1965.08,复旦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系团总支书记。
1965.08——1966.07,
复旦大学哲学系任教,后到
上海县参加“四清”。
1966.07——1972.08,复旦大学哲学系助教、教工团支部书记、中文系“五七”文科试点班助教。
1972.08——1978.03,复旦大学哲学系教师党支部书记、系党总支副书记。
1978.03——1980.08,复旦大学
团委书记、上海市学联副秘书长。
1980.08——1984.08,复旦大学哲学系代理党总支书记、上海市学联副秘书长,复旦大学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学生工作部部长。
1984.08——1985.10,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学生工作部部长。
1985.10——1986.09,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
1986.09——1988.07,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兼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
1988.07——1991.02,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1991.01——1991.08,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
1991.08——1992.12,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2.12——2000.09,
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2000.09——2001.01,
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正部长级)。
2001.01——2001.12,中国作家协会第五届副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书记。
2001.12——2006.11,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副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书记(2003.03 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6.11——2008.12,中国作家协会第七届副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书记(2008.03 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8.12——2009.02,中国作家协会第七届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2009.02——2013.03,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第七届副主席。
担任职务
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08年3月1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金炳华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8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决定:金炳华同志不再担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职务。
出版图书
个人著作
编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运行机制》《现代世界的哲学沉思》《毛泽东思想大系》《学习邓小平文艺思想文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等书,《人间正道:“发展才是硬道理”纵横谈》《毛泽东与上海》等电视专题片,撰写《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大力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人民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精品》《坚持三贴近 讴歌新时代》等近百篇论文。
获奖记录
成果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