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洪钧,男,1964年11月生,河南省
太康县人,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讲师,河北经贸大学校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
暂时代管综合规划与对外合作处、新闻宣传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省局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教育中心、宣传中心、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北戴河培训中心。
2017年7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金洪钧同志为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正厅级),免去其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主要研究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领域的问题。主持省部级课题研究6项,获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优秀课题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河北省委大调研大建言二等奖1项,河北省政府决策咨询成果二等奖1项。在《中国信息报》、《中国工商报》、《中国工商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领导之友》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参加过河北省委省政府组织的防治“非典”、“禽流感”,处置“三鹿奶粉”、“红心蛋”、“黑心肉”、“毒糖果”等突发事件,组织过全省工商系统奥运安保、食品、农资、汽车等专项整治行动,积累了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能驾驭复杂局面,掌控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