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汉(1922.11—1999.12)朝鲜族。出生于朝鲜庆尚北道安东郡的贫苦农民家庭。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省曾任延吉县委书记,延边州委副书记、书记,省委常委,省农委副主任,吉林市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人物经历
金明汉自幼就给人家放牛。1933年秋,他11岁时,靠母亲给人家干零活挣点钱,他才得以入小学读书。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他一边给地主干活挣钱,一边坚持念书。1939年,小学毕业时,已年满17岁,为躲避日军抓兵,在老师的帮助下,他赴日本长野县南佐久郡荣村高等学校读书。1940年4月,考入日本长野县南佐久郡农村学校本科班学习。1943年4月,他在日本学习结束后回到朝鲜。因当时朝鲜处于日本侵略者的统治之下,人民群众的生活极度贫困,无法生存。同年6月,他同母亲一起从朝鲜迁居黑龙江省东兴县定居。他一面从事家庭防疫,一面担任种马场的技士,负责种马改良工作。1944年底。他到东兴县新民镇朝鲜族中学任教员。
1945年8月,他参加了东兴县朝鲜独立同盟,任组织委员。1946年2月,参加东北民主联军,先后在三支队任战士、班长、排长、教导营指导员等职。同年8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6月,他调东北行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处任副科长、党总支书记。1949年4月,调吉林省延边政治干部学校任组织科副科长。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百业待兴,干部调动十分频繁。这期间,他先后任和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延边政治干部学校副教育长、延边地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延吉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他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任延吉县委书记期间,为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他不辞辛苦,起早贪黑,走村串户,为群众生活和发展经济而操劳。1955年,他任延边州委副书记。在州委工作期间,他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其敬业精神深受全州各族人民的拥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错误批判,长期被审查。1968年8月,他恢复工作,任延边州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任延边州委副书记。在“左”的路线影响下,他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同“左”的路线开展斗争。1975年9月,他任延边州委书记。1977年,他当选为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并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他主持延边州委工作期间,大刀阔斧地进行拨乱反正工作,积极平反“文革”期间造成的各种冤假错案,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发展地方经济做了大量的工作。1978年调省委机关工作,任省委农委副主任。1981年,调任中共吉林市委副书记。1983年被选为吉林省政协副主席。1995年,他离职休养。
1999年12月30日,金明汉因病逝世,终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