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1921年—1940年12月03日) ,中共代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城关区委书记。2014年9月1日,被列入
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
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金方昌,回族,1921年6月11日生于聊城一个小商贩家庭。金方昌的父亲以经营食品为业,一直希望儿子通过读书改变命运。1935年,金方昌考入聊城省立第三中学。这年冬天,“一二·九”运动爆发。金方昌和聊城的爱国学生们奋起响应,不久他离开聊城来到济南,开展抗日救国宣传工作。
1937年11月,金方昌跟哥哥来到山西运城,在运城考入民族革命大学二分校。1938年2月,金方昌在民族革命大学二分校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他向党组织强烈要求到抗日最前线工作。同年8月,金方昌从民族革命大学毕业,被派往晋察冀边区,分配到代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工作。
不久,中共代县县委进行改组,金方昌任代县赵家湾区区委书记。在金方昌的领导下,经过减租减息斗争,赵家湾区人民群众的抗日热情日益高涨,各村都建立了农会、青救会、妇救会、民兵自卫队等,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赵家湾区成为代县抗日斗争的一个坚强堡垒。
1939年冬,金方昌被调到地处日伪统治中心地带、抗日工作基础薄弱的代县城关区任区委书记,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斗争。他率领武装模范队的战士们和各村民兵,割电线,挖公路,伏击敌人的巡逻队,打得日军惊魂不定,龟缩在炮楼里不敢出来。日军和代县伪政权悬赏重金,捉拿金方昌。
1940年2月,金方昌当选为中共代县县委委员。11月23日,金方昌在代县城东北赤土沟一带顺利完成督送公粮任务后,夜宿大白庄西山洞,被敌探告密,遭敌包围,突围时子弹用尽,因寡不敌众被捕。
在狱中,金方昌遭到残酷拷打,被敌人打断一条胳膊,挖掉一只眼睛,但他没有屈服,仍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墙壁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鼓励战友继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