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金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金山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承担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过安全生产履职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本区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四)综合管理本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通报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本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本区安全生产信息;依据国家和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一般事故及参与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和完善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六)组织开展本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本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本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职责。负责本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本区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八)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有关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本区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孙引良
领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党务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计划、财务,经费和资产审计工作。兼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俞阿其
负责局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党的宣传教育和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工青妇工作。分管监察科、协调科、监察大队和基层安办工作。兼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全
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科技兴安、公共卫生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危化科、职卫科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置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监察科
(三)协调科
(四)危化科
(五)职业卫生科
参考资料
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2009-10-16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9 11:4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