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寨农村商业银行司是由金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经
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一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2亿元。金寨农商行实行一级
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总部内设15个职能部门,全辖设立29个支行、1个营业部,分支机构遍布金寨城乡,现有员工369人。
截止2012年7月底,金寨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为33.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22.06亿元。在农村合作金融的大舞台上,金寨农商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服务城镇居民的四个定位,奉行“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社风,精心打造“百姓身边的银行,中小企业主办行”。
金寨农商行正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阔步迈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我行将继续坚持又好又快的发展思路,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努力增加市场份额,着力提高盈利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多优质的金融服务,为地方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以业绩回报社会、回报客户。
1953年春,县境第一个信用互助组在白大区迎峰乡成立。1954年5月1日,县境第一个信用社在丁埠正式成立。截止1955年6月底,全县建立信用社142个,信用部4个,分布在146个乡内,入社农户47023户,初步形成了以
国家银行为领导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1956年底,区乡合并,信用社经合并扩建、整顿提高,转为21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信用部,实现了一社一部。1958年后,为适应人民公社化的需要,将原高级农业社的信用部,按公社管辖范围,转建为22个信用社部,112个分部,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网。农村信用社很快成为农民摆脱贫困和发展生产的重要力量。
1959年以后的20年是信用社发展曲折反复阶段。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先后被下放给
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管理,基本成为基层社队的财务部门,体制发生多变,但扎根农村,为农民服务的基本内涵仍然保留下来。1977年底,信用社被列为
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金融机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县域经济日益繁荣,信用合作事业更加发达,信用社于1983年至1984年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1985年5月,召开了全县首届信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联社常务委员会,正式成立了金寨县信用合作联社。在民主管理、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
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当年底,我县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金寨县成立了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及管理工作。随后,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能改由人民银行行使。并按合作制原则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
2004年12月,省联社成立后,金寨县信用联社坚持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我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省联社的领导下进行了体制改革,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探索出了一条与农村经济发展互动共赢的道路。六年来,全联社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大局,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在产权制度改革、经营机制转换等深层次问题上,坚持稳健推进,不断彰显机制活力。全面落实科技先行战略,加快电子化建设进程,实现了服务手段和功能的大步跨越,标志着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2012年8月,有着50多年历史的金寨县农村信用社化茧成蝶,改制成功,成为全市首家农村商业银行。这是金寨农商行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实现又一次腾飞的新起点,标志着金寨农商行进入了科学化决策、现代化管理、规范化运营的快速发展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