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名世(1896~1964),字吾宣,满族,姓爱新觉罗氏,辽宁省新宾人,毕业于北京公立法政大学。曾任伪新京特别市(今长春)市长,伪吉林省省长,伪民生部大臣,伪厚生部大臣等职。1964年病故。
人物生平
金名世(1896~1964),字吾宣,满族,姓爱新觉罗氏,光绪二十二年(1896)生,辽宁省新宾人,毕业于北京公立法政大学。中华民国时期,历任吉林省延吉镇守使公署军法官、吉林省滨江镇守使公署上校参谋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任汪清县县长。东北沦陷后,9月24日任伪吉林省长公署机要秘书,哈尔滨电业局总办。1932年10月24日,任伪满洲国吉林省警务厅长兼保卫团管理处总办和警官高等学校校长。1934年12月1日任伪三江省省长。1937年7月任伪热河省省长。1940年5月21日,任伪新京特别市(今长春)市长。1942年10月,任伪吉林省省长。1944年12月,任伪民生部大臣。1945年3月12日,任伪厚生部大臣。1945年8月,日本帝国战败投降,伪满洲国覆亡,被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1950年7月,引渡回国,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1959年12月,特赦回长春家中,1964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