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党原意是利用假的黄金,或是以镀金的方式,引诱被害人上当的骗徒群;后衍伸为台湾地区对一类骗子的蔑称。《
台湾变色龙》、《民视异言堂》、《反骗特勤组》、《社会追缉令》等电视节目皆曾提及
诈骗问题,并有特别提醒观众防范诈骗。
历史由来
金光党的由来,是起初骗徒拿一包假的金饰置放在路上,拾获者必定心动,此时骗徒就出来告知“见者有份”,要求拾获者以“拆帐”方式,将所得“五五分帐”(意思为骗徒与拾获者可获得各一半的黄金),但是黄金不像钱一样,可以以兑换的方式取得,或是没有溶金设备可以溶解
黄金,因此,骗徒就建议请拾获者回家拿钱给骗徒,反正黄金非常值钱,拾获者似乎也没有想这么多,就一定会回去拿钱,交给骗徒。拾获人拿着黄金去银楼或当铺时,都说这些都不是真实的黄金,拾获者才惊觉上当受骗。
另外一种诈骗手法,叫做“有钱的疯子”或“有钱的傻子”。手法是:一人装疯卖傻,另外一个人则告知这个傻子(或疯子、智障)手上的袋子装有大把大把的钞票。只要见有被害者拿着巨额现金,愿意与这名疯子“同车”,疯子就会提议玩“交换游戏”。虽然说被害者拿到疯子手上“更多的钞票”,但他的钱实际上就被金光党交换;换来的,可能是一叠不值钱的白纸、茶叶或报纸等体积较大,但有重量的不值钱物品,空欢喜一场。
使用方法
诈骗手法可说是无所不用其极,骗徒不可能
千篇一律的方式,用假的黄金或是进行“金钱交换游戏”,从约1997年的“
刮刮乐诈骗”,到Skype的“假援交、真诈财”的方式,可说是层出不穷。尽管骗徒不是使用“黄金诈骗法”,但现在在台湾,也有许多人称呼诈骗集团为“金光党”
报纸增员诈骗
其操作方式为,假藉公司行号有应聘人员需求(一般为助理职,时段短,薪资高),待其面试时通过一定手法获得受害者财务状况,一般易受害者为:菜篮族、退伍军士官、刚退伍的社会新鲜人等,当通知率取后会以受训模式上课,再不断告知上班不如投资的动作,最后让受害者出资投资该公司产品或服务。
较常用此手法的公司有:地下期货、
外汇保证金交易、纳骨塔、直销、保险业、或为婚丧喜庆包办公司,其多半会有现任或卸任名人或立委合照相放置于办公室,或出具香港或澳门某集团之合作书,以骗取受害者信任,待受害者买下该产品后,再使用行业方式将其投资金额造成巨额亏损,此类公司多会经营一段时间后无预警停业,并找寻其他地点借尸还魂,再行诈骗。
刮刮乐诈骗
早期刮刮乐诈骗,是一种将刮刮乐夹带
报纸或
饮料等物品的诈骗手法,不知情的受害者将刮刮乐的薄膜刮除后,可赫然发觉得了二奖或三奖等大奖,小奖的机率可说是“0”,由于骗徒知道最大奖是很难让受害者上当,所以就取个二奖或三奖,好降低受害者的警戒心。由于政府长期的宣导,以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组在2004年4月26日侦破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优力国际行销公司”收购及贩卖个人资料给诈骗集团,因此现在已看不到此类诈骗。
当受害者照着指示,拨打刮刮卡上叙述的电话,电话那一端,就会表示恭喜受害者中奖,接着就请受害者到
自动柜员机转帐,表示依照中国台湾地区法律的规定,缴交15%的税金,受害者不疑有他,就一定会转帐,由于自动柜员机只有“转出”的功能,并没有“转入”的功能,所以受害者往往都会损失大笔大笔的积蓄,而这些由骗徒设立的“公司”,也在一夕之间人去楼空。当然,这些“公司”的名称与地址,以及信封上所用的寄件人名称与地址,都是假的,或是冒用他人或合法公司行号名义寄出的。
电话骗案
退税诈骗:台湾的每年五月,是个人综合所得税的开征,部分人可以领到
退税,骗徒就是看上这一点,以电话通知纳税义务人有退税可领,不然这笔退税就会打入国库,永远也领不到,纳税义务人知道这种情况,就一定会照着骗徒的指示,到
自动柜员机操作,当然,毕生积蓄就因这样的转帐,而“一去不回”了。此类诈骗依然存在,不过诈骗的手法却是愈来愈高明。也因此,台湾国税局强调,退税绝对不会在自动柜员机操作。
假绑票、真诈骗:骗徒佯称受害者的儿女在歹徒的手上,按照指示要汇款给骗徒,不知情的人在没有询问或确认的情况下,就这样透过
自动柜员机的转帐功能,将所得积蓄“奉送”给诈骗集团了,实际上,儿女有可能在某个地方安好,却让父母亲损失荷包。
假受伤、真诈骗:骗徒佯称受害者的亲戚被殴打,或是因车祸必须要付钱,此时骗徒就会对受害方“哭诉”,需要一笔庞大的资金或赔偿费,在这种没有加以确认的情况下,受害方就自然透过转帐,损失金钱。
装熟诈骗法:此方法又称作“
猜猜我是谁”,主要是诈骗集团方用乱枪打鸟的方式,拨打给受害者,通常是响个几次后,就直接挂断,让受害方的移动电话留下未接来电,受害方拨打后,骗徒会以一个女孩子的身份,与受害方“装熟”,然后说一个“菜市场名”,告知因为发生车祸,或是酒店工作,需要一大笔钱,请受害方即刻汇钱给诈骗集团,受害方不会存疑,就会汇钱给诈骗集团,因此,诈骗集团就得逞,受害方也无法取回此笔钱。
同〈假援交 真诈骗〉方式,如果受害方拒绝付款,对方的口气会立刻变差,因为这就是诈骗集团的共同手法。
公文诈骗法:骗徒佯称是检察官,会告知受害者,受害者因涉入一起诈骗案或洗钱案,要求受害者到庭。但受害者会有不信,或者是没有收到公文为由,拒绝出庭,骗徒就会假造一份公文,并请受害者去便利商店收取传真。由于被害者不知法律或者是基于害怕的心理,受害者就会接着按照骗徒的指示,存入“安全户头”内,实际上,这是骗徒设好的陷阱,目的是为了让被害者将钱“奉献”给骗徒。也因此,台湾的法治机关一再强调,出庭公文是绝对不会以电话或传真通知,而是以双挂号寄送的。
假援交、真诈骗:
Skype或
MSN Messager的兴起,可说是兴起了一股聊天热潮。诈骗集团看上了此点,就以假冒女生的身分,向不知情的受害者聊天。骗方首先会以问候的方式问候被害者,并询问被害者住在什么地方,无论被害者怎样回答,诈骗集团总是会说他也住在被害者附近,或是离被害者隔一个乡、镇、村、市、区的地方等。当然,骗徒是看被害者的地方而决定是否继续行骗,太偏远的地方,骗徒就有可能不继续行骗。
举例说明(假设A为被害者、B为诈骗集团)
1. A若说住在台北市,B也会说她(他)住在台北市(范围虽然很大,只要地方方便,骗徒会更好利用);
2. A若说住在
三重市,B有可能说她(他)住在天台等地方(挑选一个知名场所拉近关系);
3. A若说住在
信义区,B可能说她(他)住在
大安区(挑选一个离受害者较近的地方,实际上骗徒不会在该地);
4. A若说住在台东市,B就可能不继续诈骗(因为地方偏远,
自动柜员机的服务不是很普及,诈骗集团就会放弃)。
问清楚地点后,假扮女生的骗徒,就告知女方有“
援助交际”服务,通常是定价二小时
新台币3,000到4,000元整不等,视时机决定。如果被害者不要,诈骗终止,如果被害者愿意,则骗徒则继续诈骗。
若被害者愿意,则骗徒就会进一步询问被害者的电话号码,若被害者询问骗徒,骗徒绝对不会告知,想尽办法也不会告诉受害方。若受害方想询问女方的长相,骗徒还有可能会从一些网站或部落格上,找一个不知情的美丽女子,告诉受害方这就是骗徒的长相。
骗徒就指引被害者前往一个地点,例如靠近某某路的便利商店,要求被害者等候,被害者等候的同时,电话会响起,通话方会说他是援交女的关系人(例如保镳、姊姊等),为了怕警察会“钓鱼”(就是放长线、钓大鱼的意思)抓援交女郎,要求被害人进一步按照骗徒的要求,到自动柜员机“检视”受害者是否为军警身分;由于自动柜员机没有具备检查军警身分的功能,受害者有可能在此步骤损失金钱。
甚至,骗徒还告知受害者不要有金钱交易的痕迹,就要求被害者至便利商店购买移动电话储值卡(
SKYPE、中华电信、远传…等点数卡,不接受线上游戏点数卡),并将移动电话储值卡上的银色薄膜刮除,将其上面的数字报给骗徒。实际上,这个步骤是让受害方“赠送”移动电话储值点数给骗徒,当骗徒得知移动电话储值点数后,就会即刻储值,绝对不会将该点数归还给被害者。
倘若受害方拒绝付款,或以“不合作”的方式进行,骗徒还可能会假装是黑道大哥,说受害方很不应该,竟然“放了援交女鸽子”(就是赴约不到的意思),要求对方转帐付款,赔钱了事,否则就出动更多的黑道份子对受害方不利。
如果受害者不小心将自己的姓名、地址告诉了诈骗集团,诈骗集团还会以这方面的资料,告诉受害者的家人。所以,基于受害人害怕的心理,都会因诈骗集团的恐吓转了帐,赔钱了事,就这样便宜了诈骗集团。之后,受害方就再也联络不到这个女生,也因此,诈骗集团得到了这类受害方的金钱或物品,接着继续行骗。
除
Skype软件或MSN援交讯息外,亦不少是透过其他种类的
网络交友散布讯息,例如奇摩交友,或其他聊天室接口。
购书诈骗法:诈骗集团入侵线上书局数据库,或者入侵购书者的电脑,取得购书者的交易资料,然后窜改显示来电,假装是书局,因作业员“作业疏失”,例如便利商店店员不小心用条码阅读机(barcode scanner)扫到“分期条码”,除了购书者之第一笔款项外,接着,购书者就会于每个月被扣除款项。
购书者基于害怕心理,会询问“假书局人员”怎样做。“假书局人员”会请购书者取出提款卡,但非于此刻进行转帐,而是请购书者将提款卡之背面所列之银行服务电话告知骗徒。
接着,骗徒就会窜改来电,该来电会与购书者所报之电话相同,甚至免付费电话也可以伪造。而骗徒会告知购书者欲解除分期付款,就须按照指示操作
自动柜员机。此时,购书者就会在骗徒的指示下损失金钱。
延伸:
网络拍卖交易也以类似的方式进行诈骗,骗徒亦谎称会计作业疏失,会导致得标者每月扣款,其余步骤大同小异。
主要特点
无论是哪些方法,要受害者付钱,是骗徒的最终目的。
转帐
姑且不论金光党或诈骗集团的诈骗手法,都是一个“贪”(greedy)字所造成,但以前在没有
自动柜员机的时代,现在的诈骗手法与以前的诈骗手法大不同;但现在的诈骗都有共同处,就是让受害方至自动柜员机转帐。
诈骗集团透过自动柜员机,最主要的就是让受害方转帐,使得受害方损失积蓄。一般而言,通常会以下列的方法说服受害方转帐:
告知受害者骗徒的银行账号,以及“转帐密码”,实际上这种转帐密码,却是金额,骗徒通常会在诈骗前,要求受害方先查询余额,假设受害方有NT$12,346元,则骗徒就会告知“转帐密码”是“12345”,实际上是将受害方的账号内,转出NT$12,345元整的金额。当然,骗徒所提供的银行帐号,多半是与受害方一样的银行体系。
就算不透过
自动柜员机,也可以透过银行的“跨行转帐”申请,骗徒就可以避免受害方不愿至自动柜员机操作,也可以要求没有
金融卡的受害者付款。由于金融卡有每日转帐最高限额新台币三万元的功能,因此这类方法也时常遭诈骗集团滥用。
骗徒还会假冒一些不知情的人之身分证,到一些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目的就是要一些受害人的钱汇至该账户,这样,骗徒才能得手,并灵活运用。
与转帐有关的术语:“车手”就是领钱的人,“戴帽子的”表示警察,“冰箱”、“课本”都是指存款簿(其中,“红色”指银行存款簿,“绿色”指邮局存款簿)。这些都是为了逃避警方的追缉,才衍生出来的代码。
电话通讯
如果是骗徒给受害方的电话,移动电话绝对不会显示号码。早期的短信可以设定不显示来电号码。现在“台湾交通部”为了因应预防犯罪,规定所有短信都要显示号码,这才得以让
短信诈骗消失。
通常骗徒都是从中国请一些人拨打电话,骗徒通常都是请操有中国口音的女子进行诈骗,所以许多人往往一听就听得出来。由于骗徒大多是从中国拨打,加上电话是透过非法基地台、国际电话节费器等设备层层转接,所以警方很难查到发话方。
有些骗徒会与不肖的第二类电信业者勾结,在这些第二类电信业者的机房端窜改来电号码,误导受害人及检警单位。
将存摺交给对方
有时候,诈骗集团也会告知受害者因操作自动柜员机“转帐”功能的错误,必须将存摺或印章寄送至指定地点,实际上,这是非常危险的动作,因为这样的举止,等于是送自己的存摺与印鉴等,交给诈骗集团当人头户用。
或者是诈骗集团在报纸上刊登出租存摺,以诱人的金额,让他人将存摺交出。由于存摺应由自己保管好,存摺也是信用的象征,所以如果存户将存摺交给诈骗集团,这是违法的。
存款机
诈骗集团也可以诱使被害人使用存款机,有些存款机之接受金额较
自动柜员机高很多,限制又少,因此,存款机也可能会被当作是诈骗集团用之工具。
甚至,诈骗集团还会假装是银行行员或是主管级的人,谎称可以透过监视器,观看受害者是否有存款动作,否则会依照“法律途径”,对被害者不利;于存款完毕后,骗徒还会要求受害者将交易明细撕毁。实际上,骗徒不可能看到被害者的样子,而要求撕毁明细,是因为骗徒要被害者撕毁证据,以能让自己脱罪。
补救措施
由于诈骗事件层出不穷,一次又一次的诈骗,只能让政府多多宣导。
短信补救
短信一律显示来电号码,以遏止诈骗集团的歪风。
转帐补救
金融卡持有者,限定一天只能转帐新台币三万元,但如果受款方是约定账户,或者是缴交公共费用(utilities),如电话费、瓦斯费、水费等,不受新台币三万元的限制。
不过,就算转帐金额被限定为每日最高新台币三万元(NT$30,000.00),骗徒仍然会以一些花言巧语,说服被害人转帐。例如:由于转帐手续费为新台币十七元(NT$17.00),骗徒就会告知受害者要转帐新台币二万九千九百八十二元(NT$29,982.00),受害者就会总计损失新台币二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元(NT$29,999.00)整的积蓄。
而政府也要求每一间银行行员也会关心其转帐者的金钱,表示转帐的目的为何,收款人是不是转帐者所认识的人,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