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兆钧(1898-1981),浙江诸暨人,1921年毕业于南京高等师范学堂体育专修科。1923年毕业后历任湖南
岳阳体育专修科主任,
厦门大学、中央大学体育系讲师、教授。1934年至1936年留学美国,先后就读于依阿华大学和
斯坦福大学,获硕士学位。1936年归国途中,随中国体育代表团赴
柏林考察第11届奥运会。
抗战时期,金兆钧曾在湖南国立师范学院任体育系主任。在他的倡议下,学院创办了《体育与健康教育》双月刊。抗战胜利后,金兆钧曾任上海市立体育专科学校校长。上海市立体育专科学校创办于1936年,是上海解放前唯一的一所国家创办的体育学校。第一任校长由当时上海市市长吴铁城兼任,方万邦任教务主任,创建时学制为两年制专修科,一年后停办。1945年抗战胜利,上海市政府教育局为解决体育师资的培训,决定恢复体育专科学校,并于1946年3月1日聘请金兆钧为校长。同年秋,学校增设两年制童子军专科,次年秋又增设五年制专科。至此,学校计有两年制专科3个班;五年制专科1个班;两年制童子军专科1个班;三年制师范3个班,共计8个班。学生总人数350余人,教职员40余人。1949年5月上海解放,市人民政府接管了体育专科学校。除两年制专科毕业生34人,三年制师范科毕业生28人在沪毕业外,其他学生并入南京大学体育系、南京师范学校体育班学习,原校建制撤销。
金兆钧个人著作有《体育行政》、《个人与团体之竞技运动》、《实用按摩术与改正体操》、《早操与课间操》(与陈奎生合著)等。[1]其《体育行政》为勤奋书局体育丛书的一种,1931的9月出版发行,全书共15章,依次为绪论、体育部组织与学校之关系、体育行政依据的重要原则、课程、课外运动早操及课间操管理法、教材之分类及选配、班级之组织、成绩考查测验及报告、体格检查、校内竞赛、教师、奖励与惩诫、选手训练及学生体育会之指导、卫生、建筑与设备。书未附有《国民体育法》及《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
[2][2]中国近代体育文选,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2:495-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