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对量刑原则作了深入的研究。认为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或
刑罚个别化原则都存在着不足之处,只有将罪刑相适应与刑罚个别化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才能克服这种不足,同时在这一章也详细论证了量刑的经济原则和依法量刑原则,认为量刑的经济原则不仅应当成为量刑的原则之一,而且它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量刑中得到贯彻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第三章对量刑的根据问题作了深入独到的研究,特别是对我国刑法学界流行的“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根据说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量刑的根据应当是社会危害性与反社会性的统一,并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这是本书的最重要的一章。
第四章在第三章的基础上研究了决定量刑轻重的因素,即决定社会危害性和反社会性大小的因素,对量刑的这两个根据进行了深化和充实,使之建立在具体的指标上而不致成为空洞的内容,特别是对决定反社会性的因素进行了界定,认为它包括犯罪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人犯罪前的表现及犯罪后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