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乡,隶属于吉林省白城市
洮南市,地处洮南市西北部,东与
瓦房镇、
永茂乡接壤,南与
聚宝乡相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
九龙乡毗邻,北与
万宝镇、
东升乡、
那金镇交界,行政区域面积180.02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属洮南府乾平社。
清宣统元年(1909年),设第四区,属洮南府。
民国二年(1913年),属洮南县北乡。
民国十四年(1925年),设茂林村,属第六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洮南县第七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永安保,属第七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改永安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永安区,属洮北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划归洮安县(白城县)。
1950年,属白城县十三区。
1955年,设永安区。
1956年,分为野马图、金山、四合、黑顶山4乡。
1958年10月,划归洮安县。
1983年,公社改乡,属洮安县。
1987年,属洮南市。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野马乡下辖11个行政村:野马图村、安山村、永安村、新安村、新明村、平原村、德会村、双合村、金山村、东山村、苇塘村。
截至2020年6月,野马乡下辖11个行政村:双合村、德惠村、新明村、平原村、新安村、金山村、东山村永安村、安山村、苇塘村、野马;乡人民政府驻双合村茂好庙屯。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野马乡地处洮南市西北部,东与
瓦房镇、
永茂乡接壤,南与
聚宝乡相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
九龙乡毗邻,北与
万宝镇、
东升乡、
那金镇交界,距洮南市人民政府驻地68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80.0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野马乡境内地处万宝——那金大兴安岭山前丘陵台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多为平原,主要山脉有九顶山等,境内最高峰野马图山位于南部,海拔428.4米;最低点位于野马河出境口,海拔285.5米。
水文
野马乡境内河道属松花江流域,三级支流蛟流河流域面积190平方千米,河长21千米,占100%,由西向东从境域南部流过,四级支流野马河,发源于境域西部,由西向东从境域中部流过,出境后汇入蛟流河,境内河长19千米,河网密度0.2千米/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野马乡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铁,野生树种主要有山榆、山里红、山杏、核桃等,野生药材主要有防风、芍药、黄芩等,野生动物主要有野鸡、野兔狐狸、沙斑鸡、鹌鹑等,水生资源主要有鲫鱼、鲤鱼等。
人口
截至2011年末,野马乡辖区总人口10586人,另有流动人口178人,总人口中,男性5382人,占50.8%;女性5204人,占49.2%;14岁以下1280人,占12.1%;15—64岁8303人,占78.4%;65岁以上1003人,占9.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0053人,占95%;有蒙古、满、朝鲜、回4个少数民族,共533人,占5%,超过100人的少数民族有蒙古、满2个民族,其中蒙古族34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5.1%;满族177人,占33.2%,人口出生率10.58‰,人口死亡率5.67‰,人口自然增长率4.91‰。
截至2018年末,野马乡有户籍人口10227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野马乡财政总收入1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5万元,增值税3万元,企业所得税25万元,个人所得税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7%、10%、2%,人均财政收入150元,比上年增长1%,各类存款余额300万元,比上年增长0.8%,农民人均纯收入9169元;人均储蓄300元;各项贷款余额0.2亿元,比上年增长2%。
2018年,野马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2个。
农业
2011年,野马乡农业以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11.3万亩,农业总产值1.7亿元,比上年增长30%,实现农业增加值0.5亿元,粮食作物以玉米、高粱为主,生产粮食2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绿豆、葵花等,畜牧业以饲养奶牛、羊、生猪为主,生产肉类150吨,畜牧业总产值1500万元,累计造林7355亩,林木覆盖率23.4%,大型农业机械100台。
商贸
2011年末,野马乡有商业网点50个,职工11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亿元,比上年增长1%。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野马乡有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215人,专任教师26人;小学1所,在校生368人,专任教师5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教育经费达2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50万元。
科技事业
2011年末,野马乡有各类科技人才2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人,经营管理人才10人,技能人才10人,农村实用人才170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野马乡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1个,藏书10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9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野马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1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1张,专业卫生人员13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2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2万人次,住院手术100台次,出院病人100人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9200人,参合率9%;孕产妇死亡率为0。
社会保障
2011年,野马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16户,人数579人,支出79.2万元,比上年增长1.53%,月人均114元,比上年增长1.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0人,支出9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7人,支出9.3万元,比上年增长18%;农村医疗救助9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20人次,共支出4.3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临时救济300人次,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长10%。
交通
野马乡县乡(镇)级公路1条,总长6千米,2011年,野马乡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80辆、7吨位;客运汽车4辆、100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