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指针就是指针指向的位置是不可知的(随机的、不正确的、没有明确限制的)指针变量在定义时如果未初始化,其值是随机的,指针变量的值是别的变量的地址,意味着指针指向了一个地址是不确定的变量,此时去解引用就是去访问了一个不确定的地址,所以结果是不可知的。
指针变量刚被创建时不会自动置空(设置为NULL),它的缺省值是随机的,所指内存是随机的。因此,使用指针变量前应给指针变量赋值,要么将指针置空,要么让它指向合法的内存。如果没有初始化,编译器会报错“ ‘point’ may be uninitialized in the function ”。
有时
指针在free或delete后未置空,便会使人以为是合法的。free和delete可以释放指针所指内存作他用。释放内存意味着相应地址存储的值已“无效”或将被覆写,不应再通过原方法访问。但解引用未置空的指针仍可以访问这些“无效”或已被覆写的值,造成运行逻辑混乱和不可预知的错误。因此,释放指针后,应将指针置空或重新指向新的合法内存,方得解引用,防止产生“野指针”。
指针变量一定要
初始化为NULL,因为任何指针变量(除了static修饰的指针变量)刚被创建时不会自动成为NULL指针,它的
缺省值是随机的。
当指针p指向的内存空间释放时,没有设置指针p的值为NULL。delete和free只是把内存空间释放了,但是并没有将指针p的值赋为NULL。通常判断一个指针是否合法,都是使用if语句测试该指针是否为NULL。例如:
所以
动态分配内存后,如果使用完这个动态分配的内存空间后,必须习惯性地使用delete操作符去释放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