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医院通常由现有
军队医院改编或由野战医疗所组编或扩编而来,一般开设在野战兵站区域内。中国人民解放军从1930年开始,在历次革命战争时期都设有野战医院,1983年起平时不再编设野战医院,在战时临时指定或组建。
世界各国军队战时大多设有野战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从1930年开始,在历次革命战争时期都设有野战医院,1983年起平时不再编设野战医院,在战时临时指定或组建。野战医院实施分所制,能分能合,便于战时机动使用。基本任务是:主要收治师、旅(含相当等级部队)救护所和就近医疗机构后送的伤病员;对伤病员实施急救、早期治疗和部分专科治疗;留治一个月内能够治愈和暂时不宜后送的伤病员;组织伤病员后送;实施伤病员残情鉴定。野战医院通常由现有军队医院改编或由野战医疗所组编或扩编而来,一般开设在野战兵站区域内。也可在战役后方指定地域展开,担任战役后方的某一类型医院,如分类后送医院、野战轻伤病医院、野战传染病医院、中转医院和战俘医院等;必要时,派出力量加强战术地域师、旅救护所或参加核、化学武器伤员的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