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单是主要
包装单据的一种,按照装货重量(Shipping Weight)成交的
货物,在装运时出口商必须向
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证明文件,它证明所装货物的重量与合同规定相符,货到目的港有缺重量时出口商不负责任。若按照卸货重量(Delivered Weight)成交的
货物,如果货物缺重量时,
进口商必须提供质量证明书,才可向
出口商、轮船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重量单(Weight List/Weigth Note)上所反映的内容除了
装箱单上的内容以外,需要尽量清楚地表明商品每箱毛、净重的情况,供买方安排运输、存仓时参考。
1、重量单中应注明发票标明的货物重量,并且要与其他
单据上载明的货物重量一致。
4、在海运以外的
运输方式下,如果
信用证规定须提交重量证明,但并未规定需要独立的重量文件时,不必出具重量单,只需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
运输单据上加注货物重量即可。
出口企业不仅在
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供
装箱单、重量单,
信用证往往也将之作为结汇
单据。实际上,
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PackingList,WeightListandMeasurementList)都是
商业发票的一种补充
单据,是商品的不同包装规格条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别详细列表说明的一种单据。它是买方收货时核对货物的品种、花色、尺寸、规格和海关验收的主要依据。
对于不同特性的
货物,进口商可能对某一或某几方面(例如包装方式、重量、体积、尺码)比较关注,因此希望对方重点提供某一方面的
单据。它包括不同名称的各式
单据,例如PackingList、WeightList、MeasurementList、PackingNoteandWeightNote……它们的制作方法与主要内容基本一致。
装箱单着重表示包装情况,重量单着重说明重量情况,尺码单则着重商品体积的描述。
1、
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为了保持与发票一致,在号码和日期两栏与发票完全相同。
2、
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一般不显示收货人、价格、装运情况,对
货物描述一般都使用统称概述。
3、
装箱单着重表现货物的包装情况,从最小包装到最大包装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一一列明。而对于重量和尺码内容,一般只体现累计总额。重量单在
装箱单的基础上,详细表示货物的
毛重、净重、
皮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