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机车是重型机车的简称。“机车”是台湾用词,指摩托车,即由引擎驱动的二轮或三轮机动车。重机车这个词有两个定义。第一个定义是“重机车”作为在台湾相关法规中的分类。第二个意思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重型摩托车。
由此可见,凡是50cc以上、或马力超过40匹,且最大时速超过45公里的,都可以称为重机车。因此,排量超过50的,在250下的踏板也可称为重机车。排量超过250的踏板,如
Vespa GTS,就是大型重机车了。
而人们所指的赛车,如
雅马哈生产的YZF-R1或
本田生产的CBR1000rr则不被列为重型机车,因为通常这类赛车以重量轻为生产目标,因此不能被称为重型机车。以
铃木2007年所生产的GSX-R600举例,该赛车车重仅为440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