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人民法院辖区位于重庆西部地区,地处
四川盆地川中丘陵的川东平行的岭谷区交接处,东邻大足,南接重庆
永川、四川
泸县,西连四川
隆昌,北毗四川内江、安岳,面积达 1079 平方公里,人口达83万。在人民解放战争浓浓炮声余音之中,在全县人民开展清匪剿霸掀起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活动高潮之际,荣昌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9月20日经川东璧山地委批准成立。
法院虽经文革摧残瘫痪,但于1973年恢复建制直至1979年拨乱反正走上正轨,由初设文书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发展到现在内设综合调处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研究室十个审判部门,以及政治处、监察室、法警大队、办公室、宣传科五个综合部门,下设吴家、盘龙两个人民法庭。全院干警由初设时的8名发展到现在在职干警99人,编制110人,具有法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58人,占全院干警人数的58.6%,具有专科文化程度的有36人,博士学位1人。全院干警中具有审判职称的有62人。周曙光、李世安、马吉先、黄庭元、段学武、龙必全、张永福、彭家宾先后担任法院主要领导。现任党组书记、院长王小林。
荣昌县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虽经曲折,但几经传承,形成光荣传统:一、始终坚持围绕政治抓保障,坚决接受党对人民司法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二、始终坚持围绕方向抓服务,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始终坚持围绕主题抓清正,不断提高人民司法新境界;四、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发展,不断创新人民司法新机制;五、始终坚持围绕队伍抓学习,不断提升人民司法保障力;六、始终坚持围绕文化抓品牌,不断打造人民司法软实力。
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与县综调室合署办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办)、执行局(下设强制实施科和综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