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渝北区境内的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重庆市渝北区的一级
国家行政机关;对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渝北,历史悠久。商、周、秦、汉、三国时期,区境属巴郡之江州县。民国2年设江北县,1994年12月撤消江北县,建立重庆市渝北区。渝北属重庆主城区和两江新区产业核心区,长江、嘉陵江两江环抱,全区幅员面积1452平方公里,辖区11个镇18个街道,2013年末户籍人口113.69万。
近年来,渝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至2013年,全区生产总值稳居全市第一,工业总产值连续七年位列全市工业十强区县榜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连续十三年保持全市第一,综合经济实力名列主城前茅。渝北坚持民生导向的发展道路,
社会管理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渝北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