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是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行政机构,是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市场准入、消保维权和竞争监管等职责,并承担着大渡口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职责。
单位规模
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计划财务、法制、企业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市场消保、合同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6个科室,派出五个工商所。现有,在职公务员87人,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7人。
组织机构
办公室
注册登记大厅
监督管理科
市场消保科
经检支队
商标广告科
合同科
跃进村工商所
新山村工商所
九宫庙工商所
茄子溪工商所
跳磴工商所
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和展销会。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管理,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商标印制行为,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九)依法对各类广告进行审批、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和管理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的各类协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