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严少尹徐舍人见过不遇》是唐代诗人
王维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
京兆府少尹
严武与中书舍人
徐浩同去拜访王维不遇,王维后得知此事写下该诗向二人表达自己的歉意,同时也反映出了诗人半宦半隐的生活状态。
①严少尹:即严武。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九月至乾元元年(758年)六月出任京兆府少尹,其生平事迹详见《唐武传》、《通鉴》卷二二〇。徐舍人,指徐浩,自至德二年(757年)至乾元元年(758)春夏间任中书舍人,见《唐仆尚垂郎表》卷八。
②乘篮舆:《宋书·陶潜传》:“江州刺史王弘欲识之,不能致也。潜尝往庐山,弘令潜故人庞通之资酒具于半道栗里要之。潜有脚疾,使一门生、二儿舆(抬)篮舆(竹轿)。既至,欣然便共饮酌。俄顷弘至,亦无件也。”
王维(701年-761年,一说699年—761年),字摩诘,号摩诘居士。汉族,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诗人,有“诗佛”之称。苏轼评价其:“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开元九年(721年)中进士,任太乐丞。王维是盛唐诗人的代表,今存诗400余首,重要诗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王维精通佛学,受禅宗影响很大。佛教有一部《维摩诘经》,是王维名和字的由来。王维诗书画都很有名,多才多艺,音乐也很精通。与孟浩然合称“王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