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郴州市的联合组织
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简称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有县级供销合作社11个。自上世纪50年代起,从市到县直至乡镇均建立了机构。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市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责。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并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
围绕农业、农村、农民组织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社办工业体系建设,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研究制定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和完善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检查、指导本系统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市供销社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经贸发展科、监督审计科(加挂监事会办公室牌子)、安全保卫科、监察室8个科(室),核定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并参照公务员管理。现机关实有在岗人员34人,离休干部3人,退休人员35人。
改革发展
几十年来,市供销社系统担负着为“三农”服务重任,对搞活农村流通、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增产、帮助农民致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着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积极发挥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积极创办、领办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着力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经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市社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狠抓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合作经济,经济活力显著增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
获得荣誉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9 15:5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