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雁宾,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临床医学院)教授、主任医师 毕业院校:1965年毕业于首都医科大学儿科系。 主要工作业绩:任医务科长3年,1992-2004年任
北京佑安医院业务院长。
简介
从事传染病临床、教学、科研工作近40年,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善于总结。发表论文81篇,共出版“传染病大专教材”、“突发传染病防治”、“实用SARS学”、“
病毒性肝炎咨询指南”等著作及科普书籍近20本,任主编、编委等。1981年曾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2001又以 “重型病毒性肝炎的分型、诊断和追踪系列研究”题目再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为第一完成人。从事大学本科教学多年,系研究生导师。是国家
慢性肝炎九五攻关课题负责人之一,曾参加或牵头完成多项北京市科委、卫生局病毒性肝炎研究课题。
在抗击SARS的战斗中,荣获“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先进科技工作者”的称号。 专业特长:对传染病杂病,如SARS、流脑、DIC等诊断、治疗和抢救有丰富经验,尤其对乙、丙型慢性肝炎、 重型肝炎和妊娠肝炎及抗菌素、抗病毒药的合理使用、医学统计学、群体性发热、医院内感染、慢性HBsAg携带者的正确处置等有较深入的研究。 学会等任职:第二届卫生部病毒性肝炎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常务委员,兼北京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肝炎基金会理事会专家组成员;中华传染病杂志、中华医学研究杂志、中华中西医等杂志常务编委和编委。
相关论述
《合理抗病毒,正确对待
乙型肝炎病患》早就萌发了给
慢性肝炎朋友写几句话的念头,但一直苦于没有时间。每每在门诊看到那一张张因患乙型肝炎而愁眉不展的面孔以及他们相关的父母,朋友焦灼的眼神,促使我拿起笔,就专家共识和我个人的理解,对广大乙型肝炎患者关心的问题和在乙型肝炎抗病毒过程中所出现的误区给网友们提个醒。
(一)对于慢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包括老百姓所称的“大三阳”和“小三阳”),就国家有关条文规定,不影响其升学(小学、中学、大学乃至研究生)
作为这些孩子的家长,一定要明了这一点。在目前科技日益发展,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没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在激烈的竞争中,一定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将来找工作会难上加难。再说,没有工作,拿什么成家立业,治疗疾病等等。关于此问题,要消除以下误区:
1、不能轻易休学,等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转阴或者等待“大三阳”转为“小三阳”,因为如果是母婴传播所致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要从“大三阳”转为 “小三阳”(如果不进行积极正规治疗的话),一般要经过20甚至30年的时间;如果是后天感染的乙型肝炎病毒,“大三阳”转为“小三阳”(不积极治疗)也要经过大约8~10年左右的时间。如果您一味地等待,学习的黄金时间就要失去!
2、不能轻信校方的要求或者轻信虚假广告,休学治疗,等到转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转阴或者等待“大三阳”转为“小三阳”再复学。这时候的医疗水平,对于携带者而言,还没有任何治疗方法可以人为地让携带者的“大三阳”转为“小三阳”。包括拉米夫定等核苷类似物和干扰素治疗,更何况那些蒙蔽老百姓的虚假广告中所谓的灵丹妙药!
(二)关于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误区
在
乙型肝炎的治疗中,抗病毒治疗是关键。但是,在临床实践中,经常可以遇到一些患者在抗病毒治疗中被医生进行错误性指导,而影响了抗病毒的效果。常见到的不恰当的做法有:
1、慢性HBV携带者,不分情况,一律使用拉米夫定或干扰素抗病毒治疗:对于慢性HBV携带者,一般不适应进行抗病毒治疗。只有对于一部分虽然肝功能尚在正常范围,但经各种情况综合判断已经属于慢性肝炎患者的,或者经肝活检证实肝脏的炎症分期和纤维化分级在G2S2以上者,亦或是明确的肝癌高危人群的,才应考虑较早地、积极地抗病毒治疗。
2、确诊为
母婴传播所致者,单独使用干扰素:国内外丰富的经验业已证明,对于确诊为母婴传播所致者,
α干扰素效果不佳,因此单独使用是不妥善的。
3、部分患者单独应用拉米夫定等待血清转换:凡是治疗前ALT水平在正常值5倍以下的患者,单独应用拉米夫定3年治疗E抗原的血清转换方可达到 65%(甚至更低),而应用三年时,又会有很大一部分比例的患者发生YMDD,影响抗病毒治疗的效果。因此为了提高疗效,必须同时加用比较强有力的
免疫刺激剂,如
白细胞介素-2、胸腺肽-α1、口服提高免疫等药物等,以达到早期获得血清转换的目标。期盼单独使用拉米夫定,不想方设法调动机体的自身免疫力清除病毒,不易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慢性肝炎病情活动时,等待ALT降至正常时,再行抗病毒治疗:根据专家共识,对于
慢性乙型肝炎,只有ALT达到正常两倍以上,即等于或大于80单位以上才容易产生较好的抗病毒效果,而且是ALT升到正常值5倍以上(200单位以上)甚至10倍(400单位)效果最好。因为此时表明机体自身的免疫功能被调动起来了,应用
抗病毒药物起到扶持机体一把的作用。只要患者没有出现黄疸的危险,ALT越高,清除病毒发生血清转换的可能性越大。当然,这就要由医生来对患者的疾病进行评估、定位,然后根据个体的具体情况制定抗病毒治疗方案,干扰素和核苷类似物各有利弊,应由医生进行合理选择。因此对于慢性肝炎绝不用等待ALT下降后再行抗病毒治疗。否则会影响抗病毒治疗的效果。
5、对于
慢性乙型肝炎中的所谓“大三阳”患者,仅仅使HBV DNA 转阴:抗病毒治疗的目标是发生血清转换,即从“大三阳”转换为“小三阳”。因为拉米夫定等核苷类似物问世以后,使得HBV DNA转阴是比较容易达到的目的,但是,这只是抗病毒治疗的第一步。如果达不到血清转换的目的,只有HBV DNA转阴就停药,那么,HBV DNA很快就会再阳转,原来的治疗前功尽弃。甚至对于原来肝病基础较严重的患者,还可能有转变为
重型肝炎发生肝衰竭的危险。
6、慢性肝炎使用拉米夫定发生YMDD变异后一律停药:发生YMDD后,拉米夫定对于变异株的抑制效率低于野毒株,但不应该称之为耐药,因为,拉米夫定对于野毒株的作用并没有减弱。因此,某个患者是否需要停药或者加药等,要因人、因具体情况而异,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7、慢性肝炎使用拉米夫定或干扰素,血清E抗原转阴,尚未出现E抗体时停药:此种做法也是错误的,因为人为的抗病毒治疗时,HBV-M血清转换规律与自然清除病毒时不同,过早地停药的后果就是疗效不能巩固。正确的做法是:应用核苷类似物,要等到血清转换后至少维持1年以上(专家共识是半年以上);应用干扰素的疗程至少1年为好;干扰素的疗程是至少半年,最好1年(个别患者还可以延长致1年半)。停用干扰素半年后,如果血清转换仍能维持,疗效一般就比较巩固了。
8、肝组织病变较重的慢性肝炎(肝硬化、慢肝重度)同时应用干扰素和拉米夫定,或者突然停药(包括疾病正处于明显活动期的患者):因为这样均可以使病情加重,甚至发生肝衰竭。也就是说,不能使患者的免疫应答过分强烈,也不能突然停药引起被抑制的病毒突然活跃复制,两者均可以诱发
重型肝炎的发生。因此在采取任何抗病毒治疗的决策前,应该充分考虑患者肝脏的贮备能力、承受能力。
以上就是在抗病毒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误区。为了能更合理的进行抗病毒治疗,患者应该到正规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传染科就诊,请有经验的医生为你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