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长
海军舰艇上各部门的领导人
部门长,海军舰艇上各部门的领导人。各部门长的职务名称,均冠以各该部门的职能称谓,如航海部门称航海长,水鱼雷部门称水鱼雷长,观察通信部门称观通长,在舰艇首长的领导指挥下,对本部门的军事指挥、技术和行政管理、训练、作战和日常勤务负全责。
海军舰艇各部门主官的统称。部门长隶属舰艇首长,并直接领导本部门的分队长(区队长)或班长。为适应战斗和管理的需要,舰艇设部门长,有的还设副部门长。各国海军舰艇部门的设置不尽一致,称谓也有所不同。一般在所职掌的专业名称后加“军官”或“官”,如水面兵器军官、反潜军官或航海官、兵器官等。根据各种舰艇任务、装备、战术技术性能和人员编制情况,部门可增减或合并,部门和部门长的称谓相应改变。有指挥控制中心的舰艇,设置的部门通常是:作战部门、武备部门、机电部门、舰务部门等,部门长为作战长、武备长、机电长、舰务长。主要职责是:领导本部门的军事训练、战斗准备、值班勤务、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武器装备的管理与维修工作等;督促本部门人员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战时,根据舰长(艇长)命令,指挥本部门人员正确有效使用武器、装备和技术器材。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三级以上舰艇通常设航海部门、枪炮部门、水中武器部门、观通部门、机电部门、雷达声呐部门、导弹部门、航空部门、军需部门和卫生部门等,主官分别称航海长、枪炮长、水武长、观通长、机电长、雷声长、导弹长、航空长、军需主任(军需)和卫生主任(军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部队的部门长,一般需经海军院校培训,并经过见习考试合格,方能正式任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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