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驳回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
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2.部分驳回是针对商品实行的。当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多个时,理论上,商标申请可以分割为每个指定商品上的多个商品注册申请。因此,对指定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而在其他指定商品上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3.对被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如果申请人对驳回部分提出复审直至诉讼的,在终局裁定之前,被核准部分
不予公告。
1. 国内:2500人民币(一个商标一个类别,其中规费1500元,代理费1000元)
2. 国外:3500人民币(一个商标一个类别,其中规费1500元,代理费2000元)
1. 申请提交约2-3个月后,收到《受理通知书》
2. 申请提交约18——24个月后,商评委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