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抚治
官职
官职,明朝成化十二年十二月(1477年1月)设置,全称“抚治郧阳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驻郧阳府郧县,掌管鄂、豫、川、陕毗邻地区的五道八府军民事务,清朝康熙十九年(1680年)裁撤。
官职介绍
郧阳抚治早期主要负责治理流民,后来兼及治下军民诸事,职同巡抚。大多以都察院宪职出任,加副都御史衔者为正三品,加佥都御史衔者为正四品,少数加其他职衔。驻地在郧阳府郧县(今湖北十堰市郧阳区)。
设立沿革
正统(1436-1449年)以后,秦巴山区的流民问题日趋严重,甚至演变为民变。作为应对,明朝政府于成化元年(1465年)设立荆襄抚治,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恕出任,抚治荆州、襄阳、南阳三府流民。但效果不佳,流民问题依然严重。
成化十二年十二月(1477年初),依左副都御史荆襄抚治原杰所奏,置郧阳府,设湖广行都指挥使司及卫所,改荆襄抚治为郧阳抚治,驻郧县。辖区逐步扩大到鄂、豫、川、陕交界的八府之地。
正德二年(1507年),遭刘瑾裁撤,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倒台后复置。
万历二年(1574年),为了统一事权,加提督军务衔。万历九年(1581年)裁革,万历十一(1583年)年复置。
清初由于西南战事需要而沿置,后于康熙三年(1664年)裁撤,康熙十五年(1676年),因三藩之乱复置,康熙十九年(1680年)平定四川后彻底裁撤。
管辖范围
郧阳抚治管辖范围东至湖广随州,西至四川广元,北至河南灵宝,南至四川巫山,所含五道、八府、九州、六十五县。
五道:上荆南道、下荆南道、关南道、汝南道和商洛道
八府:郧阳府、襄阳府、荆州府、安陆府、南阳府、西安府、汉中府和夔州府
九州:均州、裕州、邓州、商州、金州、归州、荆门州、夷陵州和宁羌州
历任郧阳抚治
郧阳抚治从设立到裁撤一共204年,历经一百多任抚治。首任抚治原杰,末任抚治杨茂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1 07:43
目录
概述
官职介绍
设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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