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都尉
官名
官名。战国始置。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历史沿革
《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赵国将军下依次为国尉、都尉,秦与汉初,每郡有郡尉,秩比二千石,辅助太守主管军事
景帝改名为都尉。
西汉有掌管人员也入京畿的关都尉,掌管边郡与田的农都尉,管理归附各族的属国都尉,及与武事无关,掌皇帝所乘车辆的奉车都尉,掌副车之马者称驸马都尉,掌乐府的协律都尉等。
西汉后,用都尉为官号的范围,由广转狭,除武职外,惟以宗室外戚与勋官为限。只在用兵归暂置。又省关都尉,仅保留边郡都尉与属国都尉,兼理民政。
三国时都尉名号甚多,如建忠都尉、扬武都尉等,均系军官。
晋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三都尉。驸马都尉专为帝婿之官。
自魏、晋至明不变。
唐、宋、元、明以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为三、四品勋官称号。清以都尉为武官官阶,正三品为武义都尉,从三品为武翼都尉正四品昭武都尉,从四品为宣武都尉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于民国元年(1912年)一月规定军衔等级,中等官佐称都尉,分大、左、右三级。同年八月,北洋政府改称中等官佐为校官。
又民国初年,京师警察厅曾设都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0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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