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邸,府邸之意。诸郡设在京师的办事处。汉诸郡及诸侯国在
京师设立的府邸,供郡国至京师朝见办事者住宿。初受少府管辖,继属中尉,后属
大鸿胪,有郡邸长及丞主其事。东汉省郡邸长、丞,由大鸿胪派郎主其事。又有郡邸狱,天下郡国上计者犯法,由该狱收押。
2、西汉诸侯王在京都长安的府邸。见于《汉书》的有尚为代王时
刘恒的代邸、燕王
卢绾的燕邸、齐王
刘肥的齐邸、赵王
刘友的赵邸、昌邑王
刘贺的昌邑邸、尚为定陶王时
刘欣的定陶邸等。
《北史·循吏传·柳俭》:“拜弘化太守,俭清节愈励。大业五年,入朝,郡国毕集……帝赐俭帛二百匹,绚(郭绚)、肃(敬肃)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异焉,论者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