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邸
汉语词语
郡邸,汉语词语,拼音是jùn dǐ ,意思是借指郡国。
解释
1、邸,府邸之意。诸郡设在京师的办事处。汉诸郡及诸侯国在京师设立的府邸,供郡国至京师朝见办事者住宿。初受少府管辖,继属中尉,后属大鸿胪,有郡邸长及丞主其事。东汉省郡邸长、丞,由大鸿胪派郎主其事。又有郡邸狱,天下郡国上计者犯法,由该狱收押。
2、西汉诸侯王在京都长安的府邸。见于《汉书》的有尚为代王时刘恒的代邸、燕王卢绾的燕邸、齐王刘肥的齐邸、赵王刘友的赵邸、昌邑王刘贺的昌邑邸、尚为定陶王时刘欣的定陶邸等。
3、借指郡国。
出处
《汉书·宣帝纪》:“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於郡邸。”
《北史·循吏传·柳俭》:“拜弘化太守,俭清节愈励。大业五年,入朝,郡国毕集……帝赐俭帛二百匹,绚(郭绚)、肃(敬肃)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异焉,论者美之。”
唐·李颀《答高三十五留别便呈于十一》诗:“怀章不使郡邸惊,待诏初从阙庭至。”
唐·封敖《授史宪忠泾原节度使制》:“擢自郡邸,陟於斋坛。”
参考资料
郡邸.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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