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学是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官学。汉代地方行政区域以郡国为单位,郡直隶朝廷,国分封诸王侯。魏晋南北朝沿之,隋始废国存郡。西汉蜀郡太守文翁,最先于成都市中修学舍,招收下县子弟入学。武帝“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汉书·文翁传》)。教师称郡国文学官,或称文学祭酒、文学师、文学掾史、文学主事掾等。学生称文学弟子,或称郡学生。平帝时分为学、校、庠、序四类:“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汉书·平帝纪》)东汉更盛,除中原地区外,边陲之地亦设学。魏晋时兴时废。北朝渐趋发达。北魏文帝(466)时制定郡国学制。
古代设于郡国的地方官办学校。西汉始置。景帝末,文翁为蜀郡守,修学宫于成都市中,招属县子弟入学,免除更徭,学毕得补小吏。武帝时,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王莽秉政时,命郡国曰学,县、道、邑、侯曰校,学、校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庠、序置孝经师一人。东汉时基本沿用此制。北朝亦设有郡国学。又,隋炀帝曾改州学为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