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字
郡,汉语二级字,读作郡(jùn), 本义指古代的行政区域,秦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
现代释义
基本字义
郡jùn
⒈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 郡 jùn
〈名〉
(1) (形声。从邑,君声。从“邑”,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本义:古代的行政区域)
(2) 同本义 [perfecture]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说文》。 朱骏声曰: 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 秦以后郡大县小。
及郡下。——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谪守巴陵郡。—— 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
从郡城就童子试归。——清· 周容芋老人传
自郡城走数十里。
(3) 又如:郡属(郡守的属员);郡廨(郡府);郡朝(郡署的厅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玺);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职)
(4) 英国和爱尔兰的领土区划分之一,构成为行政、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设立的主要单位,包括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郡和其它从未成为郡的地区 [county]
常用词组
郡地、郡税郡县、郡县制
古籍释义
康熙字典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𠀤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音韵方言
国际音标 tɕyn˥˧ 唐代读音 *ghiuə̀n日语读音 KOORI韩语罗马 KWUN现代韩语 군越南
粤语 gwan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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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6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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