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如玉,男,1948年7月出生,汉族,北京市人,无党派人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人物履历
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
1968年至1978年在山西运城插队;
1982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专业;
1982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
1982年至1987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助教、讲师;
1987年至1990年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教授、系副主任;
1992年10月至1995年9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任主任、副教授;
1995年10月至2004年1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任教授;
1997年当选为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
1998年当选为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00年当选为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2003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2004年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担任职务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无党派届别);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第二届、第三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出版图书
学术成果
代表性著作 : 《中国税务代理制度研究》、《税收理论研究》、《国家税收》、《外国税制》
代表性论文 : 十年税制改革反思、纳税人偷漏税行为的发生与防范
2011年两会期间,很多专家都热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他则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存在两大弊端,尤其是违背了税收的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也就是“普遍纳税”的原则。当时他所担任的职务为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